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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v2789711
行业: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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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jjiang2
ID:linrg
ID:Insp_79b3cc47
原文由 佳佳(Insp_9ddf9043) 发表: 请问你们的两个体系合并了是吗?
ID:Ins_6b96c456
ID:v2922354
ID:Insp_9ddf9043
原文由 linrg(linrg) 发表:内审计划如由质量负责人起草,应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如由质管部门起草,则由质量负责人批准。不管用那种式,应在实验室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中规定。CMA及CNAS外审大部分单位已采用二合一方式。手册程序复盖二部分内容,、内审合并进行,更没问题:
原文由 action2017(Insm_485713eb) 发表:内部审核这件事儿在CNAS、CMA两个体系里都是要放在质量负责人这边进行管理的,至于计划是质量负责人批准还是主任批准这个没有限制,只要内部协调好就可以了。对于同一个实验室同时运行CNAS体系、CMA体系,做体系合一是非常有必要的,能简化很多工作。而且这两个体系在最初都是同源的,现在很多要求也是类似或一致的,做二合一是个必然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