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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研发实验室样品测试的管理制度心得
通常研发实验室有别于第三方实验室和企业质量实验室
第三方实验室需要通过CMA/CNAS等认证,接受政府的管控,以承接政府或者企业的测试为目的,为公司创收
医疗器械企业的质量实验室一般需要符合GMP要求,需要接受客户的审计,一般为来料检验、过程检测、产品终端检测,以保证产品质量为目的
而研发实验室则一般为承接新产品,新项目等研究新方法,新工艺为目的,最终需要整合成为企业的标准
研发实验室的运行流程主要有项目制和工单制
其中项目制即,需要满足研发过程中所有的测试需求,确认测试方法的可行性,整理数据汇总,制定产品标准,总结测试报告
工单制指非一类研发的测试项,即通过研发已整理的内部标准,或者现有的国标方法,接收到样品可直接进行测试分析等一类归为工单。
工单的管理办法
委托方填写《测试工单》,需注明测试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实验室人员与委托方共同评估测试可行性;
领取工单编号;
检测样品由管理员统一接收,并记录样品性状等相关信息;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检测人员应通过项目负责人在检测工作开始之前询问委托方,并要求进一步予以说明,相关的过程及说明应做好记录:
1) 对样品是否适用于检测有疑问;
2) 样品与提供的说明不符;
3) 检测需求描述的不够详细;
不能满足要求的样品退回至委托方。
如非标准测试由委托方与检测人员共同负责测试方案的审核;
样品管理员负责建立接收样品的台帐,进行样品登记,并尽快通知检测人员领样;
检测人员对样品进行编号,保证编号的唯一性,编号不可重复;
样品的检测状态有以下三种:
1) 待检:已接受到样品,未开始进行检测;
2) 在检:正在检测过程中;
3) 已检:完成检测过程的样品;
注:样品的初始测试状态为“待检”,由样品管理员标识,后续的样品状态由检测人员根据不同的测试状态进行更新。
检测人员检测结束后按照工单内容对样品进行返回或销毁;
销毁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安排专人处理,注意处理过程中不得污染环境;
对于完成的每一项检测或每一系列检测结果,均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测报告,报告应包括客户要求的、为说明检测结果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
检测结果的表达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报告的表达方式应易于客户理解,报告经授权签字人审批签字后生效;
测试报告的签字版原件由工程实验室存档,扫描版交给需求人员保管。
如实验室目前无法完成测试,需要外部送样
实验过程中如涉及辐照灭菌、包装运输、微生物测试等目前实验室无法完成的工作需填写《外部联系单》;
联系单需包含产品名称、批号描述、数量、单位,联系原因等信息;
样品包装后需在外箱上粘贴标识;
样品返回后需确认样品完整性;
将第三方报告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