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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溶液期间核查操作方法
十月
1.1核查目的
保证实验室所使用的标准(滴定)溶液量值的准确性与稳定性,对使用中的标准(滴定)溶液进行期间核查,验证标准(滴定)溶液量值准确、性质稳定,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2适用范围
适用实验室所使用的标准(滴定)溶液的期间核查。
1.3检查项目 标准(滴定)溶液外观性状、包装完整性、有效期、保存条件、溶液是否澄清、有无污染、是否有标准物质证书、量值的准确性与稳定性等。
1.4检查依据
标准物质期间核查程序。
1.5检查方法
1.5.1感官(外观)检查:包括包装是否完好、溶液是否澄清、有无沉淀、内容物是否污染、有效期、证书情况、储存情况、参数标准值(或前次检测结果)及不确定度等。
1.5.2量值核查(测定)及数据处理方法:用与待核查之标准溶液不同源的另一标准溶液作标准,测定待查标准溶液的浓度6-10次,计算测定结果的平均值及极差,然后用代用t检验法计算L值并判定核查结果。 L=(-μ)/R,式中,L-代用t检验法L临界值,标准液核查结果均值,μ标准溶液标准(示)值,R核查结果极差。
1.5.3核查结果判定:若计算得出的L≤L临界值表中L值(α=0.05)时,说明该核查标准溶液的核查结果与标准值无显著性差异,该标准溶液可继续使用,反之,核查结果与标准值有显著性差异,实验室对该标准液的量值的准确性与稳定性应采取预防措施(查L临界值表得L(α=0.05,n=10))。
1.5.4核查结论:若核查标准溶液的核查结果与标准值无显著性差异,表明该标准溶液核查合格,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