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
联系人: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土固处 刘建明
电话:(0571)28172895
传真:(0571)28869121
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邮编:310012
附件:《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30日
相关附件:《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pdf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