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buyao23 发表:
按理说,作为一个实验室工作者,伪造数据是大逆不道的事情,而今天,伪造数据后,我才觉得心安。
这批样品是某执法部门送的样品,数量有几十个,每个样品检测几个指标。
检测这批样品,让我们最近很忙。
指标A,这个指标在这类样品中,几乎是不可能超标的,主任说,虽然不会超标,但一定做。我是类样品的主要检测人,但是由于我手头还有其他很多事情,所以我把检测这项指标的任务让其他同事做。可是,可能是最近大伙都很忙,到出检测报告的时候,那个同事还没有做。最后,他伪造了一批合格的指标A的数据。这些数据,我一眼就能看出是伪造的。我考虑再三,还是按照他给的数据填上了检测报告。
指标B,是最容易超标的。可笑的是,我们居然没有吃透相关的判断标准。某标准规定,该指标有1.5%的容许误差,其实,这个指标是给检测者的容许误差,而不是判别的时候的容许误差。最终,我凭着直觉感觉有问题,然后,我通过多方打听,弄清了原委。于是,原来只有10个样品不合格的,一下子,有了十五个样品不合格。其中,有两个仅仅超标0.1% 。我问主任,着两个能够放他们一马,主任说不能。
不过,我偷偷的在原始记录上把这两个指标改成了合格。因为,这个指标B,重复做过一次,两次的误差大的可以达到0.5%以上,远远大于0.1%
篡改数据后,我感到心安多了。
我算了一下回的帖子,只有5个同情或与搂主同感:编造数据有情可原;但大多数人认为不应该。我认为不管是法检、自检、还是自己做研究的数据,都必须严谨,不能编造。有疑问的地方要重新检测,没时间不是理由呀。如果个别的数据真的因为没有样品了可以给出一个经验判断是可以的,但不能不测就造数据。执法的样品都这样,我们送检的更不准了。心情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