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十六届原创】从专家的角度分析计量确认合格证标签中那个“合情不合理”的日期?

浏览0 回复112 电梯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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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体检证明”和“招聘结果”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工作结果,骂人流氓完全混淆了“体检”与“招聘”这两个概念。对于流氓在50楼的纯属骂街行为,本人嗤之以鼻,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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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7 1:03:54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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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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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一句话,“体检证明”和“招聘结果”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工作结果,骂人流氓完全混淆了“体检”与“招聘”这两个概念。对于流氓在50楼的纯属骂街行为,本人嗤之以鼻,不予理睬。
      不予理睬就识相闭嘴滚远一点。当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与“法定计量要求”相同时(如你们单位所使用的百分表、游标卡尺、材料试验机、硬度计等),你再对已经作出“检定结论”的检定结果进行“计量确认”,那就是脱了裤子放屁。否则你就晒出“体检”合格不“招聘”上岗,或“体检”不合格仍“招聘”上岗的“计量确认记录”,来证明你不是个“学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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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论坛是技术论坛,不是流氓骂街的擂台。骂人的流氓看清楚我说的话,“对于流氓在50楼的纯属骂街行为,本人嗤之以鼻,不予理睬”。但对于流氓陆云在技术上混淆概念,错误百出,我还是要给与无情揭露,所谓“识相闭嘴滚远一点”的恰恰是骂人流氓自己。
  游标卡尺、材料试验机、硬度计等并非国家强制检定目录内的测量设备,陆云所谓的“法定计量要求”其实是“检定规程的要求”,不是测量过程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指的是完成了计量要求导出后,得到的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要求。所谓“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与法定计量要求相同”,只不过是导出的计量要求恰巧与检定规程的要求相同罢了,而绝非“法定计量要求”决定了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骂人流氓将“预期使用要求恰巧与检定规程的要求相同”与“检定规程的要求决定了测量设备预期使用要求”划等号,是其一贯概念混淆的特性再次展现。测量设备,包括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压根没有“法定的测量过程”,因此没有“法定计量要求”,只有检定规程规定的计量特性要求,以及使用单位具体测量过程对测量设备的预期使用要求。骂人流氓企图用“恰巧”的偶然替代绝大多数的“常规”进行诡辩,骗不了人,也绝不能得逞。
  我认为把非强制检定和校准比喻为对测量设备的“体检”,将计量确认比喻为对测量设备的“招聘”,是形象和恰当的。检定/校准人员好比对测量设备体检的医生,检定/校准报告给出的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好比测量设备的体检结果和证明,测量过程的计量要求好比拟聘岗位的岗位标准,计量确认员就好比测量设备的招聘人员。体检结果证明测量设备的“身体状况”无论是否符合检定规程,只要满足拟聘岗位的岗位标准,计量确认员即可发给聘书或上岗证(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否则发给拒聘通知(计量确认禁用标识)。计量确认有且仅有两个输入,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与测量过程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这说明计量确认员确定测量设备可否“被聘”时,与骂人流氓陆云所说的测量设备是否符合“法定计量要求”毫无关系。
  学习态度极不端正的流氓陆云,天天闹着讨要“计量确认记录”和“计量确认标识”。很遗憾,本人以当这种人的老师为耻辱,无论他怎么闹,哪怕他谩骂终生,一直骂到地狱见阎王,我也绝不会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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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9 2:10:54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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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使用场合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与法定计量要求相同”,只不过是导出的计量要求恰巧与检定规程的要求相同罢了,而绝非“法定计量要求”决定了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骂人流氓将“预期使用要求恰巧与检定规程的要求相同”与“检定规程的要求决定了测量设备预期使用要求”划等号,是其一贯概念混淆的特性再次展现。
      对于非强检类计量器具,我什么时候说过用“法定计量要求”来决定测量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啦?你学术流氓是不是不造谣就会口舌生疮啊?说的就是当这种巧合发生时,测量设备既可以以“检定”方式溯源,也可以以“校准”方式溯源,此时的“检定”与“校准+计量确认”效果一样。
      测量设备,包括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压根没有“法定的测量过程”,因此没有“法定计量要求”,只有检定规程规定的计量特性要求,
      检定规程规定的计量特性要求不是“法定计量要求”,那什么是“法定计量要求”啊?计量检定、检定证书、检定的承认这三条术语定义是怎么说的?
      我认为把非强制检定和校准比喻为对测量设备的“体检”,将计量确认比喻为对测量设备的“招聘”,是形象和恰当的。
      “形象”个屁,“恰当”个毛!既然是“体检”,为什么非强制检定要下符合性判定“结论”呀?吃饱了没事干吗?该“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吗?
      体检结果证明测量设备的“身体状况”无论是否符合检定规程,只要满足拟聘岗位的岗位标准,计量确认员即可发给聘书或上岗证(计量确认合格标识),否则发给拒聘通知(计量确认禁用标识)。
      这不恰恰证明了你这个不学无术不懂装懂的“学术流氓”概念混淆、四六不分,将“非强制检定”与“校准”划等号吗。
      计量确认有且仅有两个输入,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与测量过程对测量设备的计量要求,这说明计量确认员确定测量设备可否“被聘”时,与骂人流氓陆云所说的测量设备是否符合“法定计量要求”毫无关系。
      没有关系你倒是把你们家的百分表、游标卡尺、材料试验机、硬度计的《计量确认记录》晒出来给大家看呀。请你举证请了多少年了吧,给脸不要脸的学术流氓,还要请你多少年呀?拿不出就承认自己无能,就承认自己是在吹牛唆泡。我就是要骂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一直骂到你寿终正寝,这叫“送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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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原话:对于非强检类计量器具,我什么时候说过用“法定计量要求”来决定测量设备“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啦?你学术流氓是不是不造谣就会口舌生疮啊?说的就是当这种巧合发生时,测量设备既可以以“检定”方式溯源,也可以以“校准”方式溯源,此时的“检定”与“校准 计量确认”效果一样。
  答:这就是骂人流氓自我打脸的典型证据。“对于非强检类计量器具”,其预期使用要求绝不是计量法律的“法定要求”,或者说这种测量设备没有“法定要求”。但为了计量确认必须要对其计量溯源,使用单位可以自愿选择溯源的方式,可以校准,可以检定,也可以比对。此时的检定仅仅是“溯源”,是获得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仅仅相当于“校准”。把此时的“检定”与“校准 计量确认”画等号,是典型的概念混淆。
  至于流氓在56楼的谩骂和恶毒攻击,我还是这句话:本人嗤之以鼻,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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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3 3:08:58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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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对于非强检类计量器具”,其预期使用要求绝不是计量法律的“法定要求”,或者说这种测量设备没有“法定要求”。
      不要在这里偷换概念、没有“法定要求”,不代表“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不能与“法定计量要求”相同。
      但为了计量确认必须要对其计量溯源,使用单位可以自愿选择溯源的方式,可以校准,可以检定,也可以比对。此时的检定仅仅是“溯源”,是获得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仅仅相当于“校准”。把此时的“检定”与“校准 计量确认”画等号,是典型的概念混淆。
      谁告诉你当“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与“法定计量要求”不同时,可以以“检定”方式溯源啊?“检定”有没有法律的严肃性?“检定结论”有没有法律效力?你有什么理由和依据。拒绝承认或推翻承检机构依法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检定结论”啊?不分青红皂白,将“非强制检定”与“校准”话等号的,恰恰是你这个“学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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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原话:不要在这里偷换概念、没有“法定要求”,不代表“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不能与“法定计量要求”相同。
  答:偷换概念的恰恰是一贯概念混淆的只会骂人的流氓自己。“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也许与“法定计量要求”相同,但这与国家标准GB/T19022前言解释为什么本标准通篇拒绝使用术语“检定”,只使用“校准”,所说的原因“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天差地别。前者指由测量过程的要求导出的计量要求恰好与法定要求相同,计量要求导出是前提条件,是必须的。后者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计量要求,不必由测量过程的预期使用要求导出计量要求。骂人流氓陆云恰恰在这里偷换了概念。
  骂人流氓问:谁告诉你当“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与“法定计量要求”不同时,可以以“检定”方式溯源啊?
  答:计量溯源方式有“检定”、“校准”、“比对”三种,对于非强制检定测量设备的溯源,包括用什么方式溯源,相邻两次溯源的时间间隔,自己内部实施溯源还是外送计量技术机构溯源,均由测量设备使用单位自主确定,任何个人和组织无权干预。这是众所周知的,也是当前国家计量主管部门的规定。骂人流氓陆云妄图否定和干预,纯属痴心妄想,螳臂当车,陆云推翻不了这个铁律。
  JJF1001的9.25条术语定义正是告诉我们,对于非强制检定结果的承认,是“自愿”的,是“根据双边或多边协议,一方承认另一方”,在法律层面的认可。这与“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的性质完全不同。“当计量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时,计量确认与检定相同”,但当计量要求由被测参数的测量要求导出时,尽管导出结果刚好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致,这种“检定”也只能与“校准”相同,不能与“计量确认”相同,“检定”后仍必须“计量确认”。这就是GB/T19022为何通篇拒绝使用术语“检定”,只用“校准”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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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6 2:31:35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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