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第十六届原创】从专家的角度分析计量确认合格证标签中那个“合情不合理”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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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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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ISO10012不是“国家标准”, GB/T19022才是我国的“国家标准”。
      这是一处明显的笔误(应为“国际标准”),谢谢你的指正。
      第二,在我国,“检定”是个常用术语,因此国家标准必须解释为什么通篇不见“检定”踪影。
      “等同采用”本来就不应该出现“检定”的踪影,根本无需“解释”
      第三,标准做为什么本标准通篇禁用术语“检定”原因时,只字不提ISO10012不使用“检定”,说明真实原因并非国外不用,我国就洋奴般跟在屁股后面不用,而是因为“法定要求”限定的计量要求少之又少,“检定”等同于计量确认情况只是个特例而无足挂齿。
      问你何谓“等同采用”?你到现在连屁都不敢放。“等同采用”就是全文翻译成中文版,国际标准ISO 10012根本就不存在“检定(Verification)”的概念,英文“Verification”的原义就是“验证”。所以“检定”的本质就是“校准+验证”(即已经包含了“计量确认”),只不过“验证”的合格判据是“法定计量要求”。
      你把国际标准不存在的概念莫名其妙地扣上“禁用”、“不用”的罪名,说明你就是一个狗屁不懂的无赖。“法定要求”限定的计量要求少之又少吗?你找几个不是“法定要求”限定的计量要求的计量器具案例出来给大家看看(不包括没有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晒不出来就老老实实地承认自己无能,承认自己是自拍脑袋吹牛唆泡的无赖。
      第四,计量确认是使用单位的职责和权力,承检机构不知道使用单位的计量要求,无权也无能力对测量设备进行计量确认。
      是你自己自愿委托承检机构“检定”,要求承检机构作出符合性判定结论的。自己签字画押签订的合同,自己居然不承认,也就你这个“学术流氓”做得出。你不承认你为什么要以“检定”方式溯源,而不以“校准”方式溯源?即使退一万步说,你学术流氓喜欢脱了裤子放屁做“计量确认”,有经检定合格做计量确认后不满足使用要求,或经检定不合格计量确认后仍满足使用要求的案例吗?有就直接晒出来封我的嘴不就完了吗。没完没了的嚼烂舌,扮演“搅屎棍”有意义吗?
      JJG707是各准确度等级扭矩板子能否合格的“计量特性”指标规定,不是扭矩板子使用单位待测参数的要求,因此扭矩板子检定合格与否与使用单位对扭矩板子的计量要求是两个概念。骂人流氓一贯混淆概念,在此企图再玩弄概念混淆的把戏,骗不了人。
      你自己需要使用配置多高准确度等级的扭矩扳子,你自己不知道吗?那你就是一头教不会的猪。你不知道你还委托承检机构检定,下合格与否的判定结论干什么?你单位检验用平板,使用单位不知道准确度等级吗?经检定合格的平板,有不满足使用要求的吗?把不满足使用要求的《计量确认记录》晒出来给大家看呀。你们家祖坟里都挖不出一份这样的《计量确认记录》,你也好意思让我上其他单位找?哪家单位有啊?臭不要脸的学术流氓。
      流氓骂人是其本性,一天不骂就活不下去,你就是骂得震天响,骂到带着你那满口喷粪的臭嘴见阎王,我也拒收你为徒,收你这种人为徒是一种耻辱。
      你学术流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你不就是当下最火爆的《罗刹海市》里的“马户”或“又鸟”吗,还真以为自己是“叉杆”或“凤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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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1 14:56:21 Last edit by luyunnc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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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骂人流氓关于“等同采用”本来就不应该出现“检定”的踪影,根本无需“解释”的问题,我有必要强调一下,这已经是我国国家标准,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常用术语通篇不见踪影,标准必须在前言或引言中做出解释。“验证”的合格判据是“法定计量要求”,仅适用于计量要求由法定要求“确定”的情况,不适用于计量要求由本单位特定被测参数的测量要求导出的情况,而在企业中前者的情况如九牛一毛,后者的情况多如牛毛。
  二、骂人流氓攻击我“你把国际标准不存在的概念莫名其妙地口述禁用、不用的罪名”,我可以公开大声地告诉你,我说的是“国家标准”,不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全文白纸黑字在那里做证,通篇绝没出现一个“检定”字眼,客观事实是禁用、不用术语“检定”。
  三、骂人流氓说,“是你自己自愿委托承检机构检定,要求承检机构作出符合性判定结论的”,事实上“自愿委托承检机构检定”只不过是用“检定”方式“溯源”,并不要求其“判定”。所谓“承检机构作出符合性判定结论”仅仅是承检机构对其计量特性是否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的判定,并非能否在送检单位“使用”的判定,骂人流氓在这里再次玩弄混淆概念的鬼把戏已经骗不了人。
  四、流氓说,“你自己需要使用配置多高准确度等级的扭矩扳子,你自己不知道吗?那你就是一头教不会的猪”。骂人流氓是不是“一头教不会的猪”自有公议,因为不是本论坛议题,我拒绝评论。我还是那句话,在没得到被测对象扭矩测量要求前,计量要求无法导出,故无人知道,只有陆云这种人可以闭着眼睛拍脑袋胡说八道。
  五、流氓肮脏的骂语:你学术流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你不就是当下最火爆的《罗刹海市》里的“马户”或“又鸟”吗,还真以为自己是“叉杆”或“凤凰”啦?我认为,陆云正是他所骂的那种货,他在本论坛所有的帖子就是铁证。
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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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Insm_6ab359c8(Insm_6ab359c8) 发表:
校准机构也可以不贴合格证吗?
本身他贴的那张就不是合格证呀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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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人流氓关于“等同采用”本来就不应该出现“检定”的踪影,根本无需“解释”的问题,我有必要强调一下,这已经是我国国家标准,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常用术语通篇不见踪影,标准必须在前言或引言中做出解释。
      增加的“前言”部分,就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增加的说明性表述,根本不是解释原因。正文通篇不见“检定”的踪影,那是因为国际标准ISO 10012中本身就不存在。需要解释什么?
      “验证”的合格判据是“法定计量要求”,仅适用于计量要求由法定要求“确定”的情况,不适用于计量要求由本单位特定被测参数的测量要求导出的情况,而在企业中前者的情况如九牛一毛,后者的情况多如牛毛。
      谁规定的“验证”的合格判据是“法定计量要求”?你学术流氓规定的?

      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看清楚,“计量确认”有没有“验证”。9.17条“检定”术语定义的注释写得清清楚楚“满足规定的要求”。这“规定的要求”就包括“法定计量要求”和“预期使用的要求”。当与“法定计量要求”相比较进行验证,那就是“检定”;当与“预期使用的要求”进行比较进行验证,那就是“校准”后的“计量确认”。当“法定计量要求”与“预期使用要求”相同时,“检定”=“校准+验证”(计量确认)。72楼的学术流氓连如此简单的原理都拎不清。
      我可以公开大声地告诉你,我说的是“国家标准”,不是“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全文白纸黑字在那里做证,通篇绝没出现一个“检定”字眼,客观事实是禁用、不用术语“检定”。
      国际标准ISO 10012中有“检定”术语吗?没有“检定”术语,何来“禁用”之说?如果有术语“检定”,会通篇不用吗?你的智商,跟PIG没啥区别了。
      “是你自己自愿委托承检机构检定,要求承检机构作出符合性判定结论的”,事实上“自愿委托承检机构检定”只不过是用“检定”方式“溯源”,并不要求其“判定”。所谓“承检机构作出符合性判定结论”仅仅是承检机构对其计量特性是否符合检定规程的要求的判定,并非能否在送检单位“使用”的判定,骂人流氓在这里再次玩弄混淆概念的鬼把戏已经骗不了人。
      你不要求“判定”,你还傻了吧唧的以“检定”方式溯源干什么?你不知道作出这个“判定结论”是法律赋予承检机构的强制性要求吗?你不知道“检定”与“校准”的区别吗?你不知道法律规定不得使用经“检定”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吗?谁规定的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不能在使用单位“使用”啦?哪家单位禁用啦?你将马掌钉在了马屁股上,那是你这个蠢货自己不懂、无能,不要把罪名扣在承检机构的头上。
      我还是那句话,在没得到被测对象扭矩测量要求前,计量要求无法导出,故无人知道,只有陆云这种人可以闭着眼睛拍脑袋胡说八道。
      你是不是说你自己家现在已经在生产现场使用的游标卡尺、百分表、材料试验机、硬度计等的计量特性要求也无人知道?那不就证明你就是一头教不会的猪吗。
      流氓肮脏的骂语:你学术流氓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你不就是当下最火爆的《罗刹海市》里的“马户”或“又鸟”吗,还真以为自己是“叉杆”或“凤凰”啦?我认为,陆云正是他所骂的那种货,他在本论坛所有的帖子就是铁证。
      我骂的就是你这个万人嫌的过街老鼠,一个不识相给脸不要脸的学术流氓,一个卑鄙、龌龊、无耻的学术无赖。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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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人流氓无非天天发泄骂街的毒瘾,一天不骂就没法活,此人将他的不值一驳的帖子反反复复发表,难道说发布的次数多了,谬论就变成真理了?74楼的帖子内容我已经驳斥得体无完肤,就不再浪费大家的眼球和时间了,就让它在这里晒晒太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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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骂人流氓无非天天发泄骂街的毒瘾,一天不骂就没法活,此人将他的不值一驳的帖子反反复复发表,难道说发布的次数多了,谬论就变成真理了?74楼的帖子内容我已经驳斥得体无完肤,就不再浪费大家的眼球和时间了,就让它在这里晒晒太阳吧。
      你天天给脸不要脸,每日三更半夜爬起来过周扒皮的桶鸡舍瘾,我必须奉陪到底,看啥时候能送走你这个学术流氓瘟神。
      74楼的帖子到底是谁把谁驳得体无完肤哑口无言,大家心里都有数。你这个学术流氓此时的心态无非就是做贼心虚想做缩头乌龟玩失联术,还要在这里苟延残喘蛤蟆鼓气,冠冕堂皇的在众人面前演两下阿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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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称干了一辈子计量工作年过花甲的计量老“专家”,骂人的流氓陆云竟不知廉耻,自己被驳斥得理屈词穷,使用的伎俩居然除了天天满口喷粪骂街外,剩下的就只有拿别人的上网时间与他不同为他的“正确”辩护了,真可谓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比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还要阿Q,简直把他家祖宗的脸面都丢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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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号称干了一辈子计量工作年过花甲的计量老“专家”,骂人的流氓陆云竟不知廉耻,自己被驳斥得理屈词穷,使用的伎俩居然除了天天满口喷粪骂街外,剩下的就只有拿别人的上网时间与他不同为他的“正确”辩护了,真可谓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比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还要阿Q,简直把他家祖宗的脸面都丢尽了!
      我74楼的帖子有理有据有事实,驳得谁理屈词穷无言以对,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谁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这已经是秃头上的虱子。你要继续搅局,我就继续骂下去,你这个厚颜无耻给脸不要脸的学术流氓。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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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陆云的观点如何,都允许他充分发表,也允许他自卖自夸,自认为“我74楼的帖子有理有据有事实”。同样也允许每个人都充分发表个人认为观点正确的帖子,这是本论坛的规则。
  但像陆云这样对与其观点不同的人,找些别人半夜三更上网就是观点错误,自认为别人的观点没证据,就可以用“招骂”、“找骂”、“该骂”的强盗逻辑,在网络公众媒体上大行谩骂之能事,什么语言低级下流、污秽不堪,就骂什么,而且经常公开誓言“继续骂下去”。我们每个版友,每个本论坛管理团队的管理人员,都可以思考一下,陆云的行为是什么行为,陆云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才会具有这种特征?这算不算“秃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算不算陆云他自己骂的,“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厚颜无耻给脸不要脸”的人,算不算这个社会流氓的自我真实写照?
四棵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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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下,看到帖子热度那么高,咳咳,发现是两位老师在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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