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cnas和cma哪个容易过

浏览0 回复55 电梯直达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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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重复一次,这里是技术论坛,每个人均可平等发表自己各种不同的技术观点。但,这里不是流氓骂街的擂台,不管骂任何人都属于流氓行为。如果流氓骂人毒瘾发作,请去流氓擂台。
      我也再一次警告你,这里是技术论坛,不是你学术流氓秀肌肉的T台。每个人同样可以平等地要求对方举证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或反驳对方的观点错误。最贱难耐想招骂找骂,就去学术流氓的演技场PK。
      对别人的“举证”、“演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你的“举证”在哪里?你的“演示”在何处?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躺进棺材都要伸手。
      我说的很清楚,CNAS是实验室能力的认可,CMA是资质的认定或认证,主要内容均引用了GB/T27025,而GB/T27025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25转化而来,因此,“它们的基本要求大同小异,均依据同一个国际标准”是实际情况。
      早就问你“引用”与“依据”是不是一回事,你正面回答了吗?CMA资质认定的审核依据,啥时候说了要依据GB/T 27025呀?《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国认实【2018】28号)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你不是崇洋媚外的贼,而是个国家主权维护者,就一定知道一个主权国家为什么一定要执行本国法律法规与标准,当某个国外标准比较好需要采用时,为什么哪怕一字不改,也一定要转化为本国标准。只有洋奴或没有国家主权意识的人,才会不转化就全文遵照执行外国的标准。
      CNAS的认可准则CNAS-CL01是国家标准吗?依据执行该准则进行能力认可违法了吗?依据ASTM标准进行检测,不合法了吗?拿着鸡毛当令箭,你除了机械教条地照本宣科,还会什么?
      华为有什么错,为什么无论华为怎么做,超级霸主还是坚持制裁,甚至不断加码制裁?这个问题如果你能想明白,你就一定能明白别人为什么对我国具有国家主权特性的CMA资质认定不互认,只互认源自他们自己的规定。
      这就是答非所问,没有任何价值的屁话。你学术流氓有本事也整一个让人膜拜的标准出来呀。
      看不起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的,恰恰是你这个学术无赖。口是心非说的是一套,做的有是另一套。我说过CMA资质认定不好吗?我问你,你比人家的好,为什么不国际互认?为什么不取缔CNAS?我料死了你这个学术流氓不会回答,也没这个能力回答。
      天天半夜三更出来搅局,将一个帖子拆分成多个帖子发,是不是想在这里以这种方式赚积分,刷存在感,想登上“达人之星”排行榜吸引眼球呀?怎么不说“浪费网络资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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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2 8:19:31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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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人的社会流氓只要知道“这里是技术论坛”不是流氓骂街擂台,就足够了。只要你与大家平等地发表技术观点,哪怕你在技术上“秀肌肉”,是不是你认为的“举证”,仍然会得到大家的欢迎。技术观点各有各的看法,你不承认别人的举证,同样别人也不一定承认你在举证,这都纯属正常,但因此为由而天天骂街,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流氓行为。
  “引用”与“依据”是有区别的,但却相辅相成。在文件包括标准制定中,“引用”什么与“依据”什么,并无本质区别。
  CNAS的认可准则CNAS-CL01虽然不是国家标准,但却是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标准,其编制中引用的或依据的国家标准是GB/T27025。GB/T27025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25转化而来。如果你有一点点国家主权的概念,你就不会将国家标准或国家认证认可机构的标准绝贬低为“鸡毛”,说出“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恶毒语言。
  尽管被你骂为“屁话”,无论华为怎么做,超级霸主还是坚持制裁,甚至不断加码制裁,这就是明摆着的霸权事实。无论你中国怎么搞CMA资质认定,我拒不认可,也是明摆着的事实,程度上有不同,本质上并无差别。无论别人承不承认,认不认可,制不制裁,我们必须坚持走自己的路,办自己的事,中华复兴永在路上,中华复兴一定要实现。只会骂人的流氓一副洋奴像,以“看不起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为借口否定国家的主权,反对本国必须执行本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险恶用心永远不能得逞!
  骂人流氓31楼其他与技术讨论无关的恶毒攻击和谩骂,本人嗤之以鼻,不予理睬。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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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骂人的社会流氓只要知道“这里是技术论坛”不是流氓骂街擂台,就足够了。
      我当然知道这里是技术论坛咯,把技术论坛当作施展恶劣学风演技场的,恰恰是你这个学术流氓。
      只要你与大家平等地发表技术观点,哪怕你在技术上“秀肌肉”,是不是你认为的“举证”,仍然会得到大家的欢迎。技术观点各有各的看法,你不承认别人的举证,同样别人也不一定承认你在举证,这都纯属正常,但因此为由而天天骂街,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流氓行为。
      以截图方式晒出的标准原文,除了你这个学术流氓认为不是证据,还有谁认为不是证据呀?无中生有、编造谎言、断章取义、正经歪念、东扯西绕、答非所问,谁欢迎呀?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谁反对呀?
      “引用”与“依据”是有区别的,但却相辅相成。在文件包括标准制定中,“引用”什么与“依据”什么,并无本质区别。
      “引用”与“依据”有什么本质区别呀?你倒是说啊。前者是制定标准或文件时需要参考的文件,后者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和标准。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吗?与“依据”没有本质区别的那是“根据”懂不懂?
      CNAS的认可准则CNAS-CL01虽然不是国家标准,但却是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标准,其编制中引用的或依据的国家标准是GB/T27025。
      CNAS-CL01啥时候说了它是“引用或依据国家标准GB/T 27025”制定的呀?你吹牛唆泡也该有点谱吧。CNAS-CL01是什么时候发布实施的?GB/T 27025是什么时候发布实施的?
      GB/T27025是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IEC17025转化而来。如果你有一点点国家主权的概念,你就不会将国家标准或国家认证认可机构的标准绝贬低为“鸡毛”,说出“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恶毒语言。
      你有那么强的国家主权意识,你怎么不废止CNAS-CL01呀?怎么不取缔CNAS呀?你狗屁不懂两者的区别,你不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是什么?
      不要在这里扮演“政治家”的角色了,这与华为没有关系,没人愿意在这里听你的“政治课”。
      只会骂人的流氓一副洋奴像,以“看不起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为借口否定国家的主权,反对本国必须执行本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险恶用心永远不能得逞!
      我哪句话看不起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啦?哪句话否定国际主权,反对执行本国法律和标准啦?看不起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的,恰恰是你这个学术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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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原话:以截图方式晒出的标准原文,除了你这个学术流氓认为不是证据,还有谁认为不是证据呀?无中生有、编造谎言、断章取义、正经歪念、东扯西绕、答非所问,谁欢迎呀?老鼠过街人人喊打,谁反对呀?
  答:你的“截图”恰恰是你观点错误、概念混淆的铁证,只有你那臭气熏天的谩骂似乎成了你天天离不开的“证据”。“无中生有、编造谎言、断章取义、正经歪念、东扯西绕、答非所问”的,不正是你自己吗?没有一个人“欢迎”你的骂街,你已经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流氓问:“引用”与“依据”有什么本质区别呀?你倒是说啊。
  答:看清楚我说的话,“引用”与“依据”相辅相成,有区别,但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流氓问:CNAS-CL01啥时候说了它是“引用或依据国家标准GB/T 27025”制定的呀?你吹牛唆泡也该有点谱吧。CNAS-CL01是什么时候发布实施的?GB/T 27025是什么时候发布实施的?
  答:无论什么时候发布实施的,也无论说不说引用了国家标准,只要有了本国国家标准,其他相关标准就应该“引用”,或作为起草、修改、换版的依据,这是维护国家主权的一种具体体现。
  流氓原话:你有那么强的国家主权意识,你怎么不废止CNAS-CL01呀?怎么不取缔CNAS呀?你狗屁不懂两者的区别,你不是拿着鸡毛当令箭是什么?不要在这里扮演“政治家”的角色了,这与华为没有关系,没人愿意在这里听你的“政治课”。
  答:不要以为技术可以完全脱离政治。华为的科研与技术进步没有把国家主权放在心上吗?标准的制定、执行、引用,同样体现了把国家主权放在什么位置的问题。我已经说的很清楚,实验室认可是个好东西,我国“洋为中用”,既然等同采用了,就不可能“废止”或“取缔”。至于骂人流氓是否懂“狗屁”,本人不予评论。
  流氓原话:我哪句话看不起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啦?哪句话否定国际主权,反对执行本国法律和标准啦?看不起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的,恰恰是你这个学术无赖。
  答:洋奴从不会“看不起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在其眼中“外国的月亮总比中国的圆”,因此也从不会“否定国际主权”。这个骂人流氓否定的只是自己祖国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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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6 4:33:12 Last edit by en_liujingyu
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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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截图”恰恰是你观点错误、概念混淆的铁证,只有你那臭气熏天的谩骂似乎成了你天天离不开的“证据”。“无中生有、编造谎言、断章取义、正经歪念、东扯西绕、答非所问”的,不正是你自己吗?没有一个人“欢迎”你的骂街,你已经成为“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我的哪一幅截图,证明了我的哪一个观点的错误呀?证明我哪两个概念混淆呀?你不就是做贼心虚怕人家问你要证据吗。除了你认为是“骂街”,没有人不认为这是在骂“学术流氓”,且有凭有据有事实。
      看清楚我说的话,“引用”与“依据”相辅相成,有区别,但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说了跟没说一样,与放屁无异。有什么“区别”?何谓“本质区别”?
      无论什么时候发布实施的,也无论说不说引用了国家标准,只要有了本国国家标准,其他相关标准就应该“引用”,或作为起草、修改、换版的依据,这是维护国家主权的一种具体体现。
     
      学术流氓睁大眼睛看看清楚,两个文件都分别在什么时候发布,什么时候正式实施的。CNAS-CL01全文什么时候引用或提及了GB/T 27025?也只有你这个蠢得死才会认为前者是引用或依据后者起草编制的
      不要以为技术可以完全脱离政治。华为的科研与技术进步没有把国家主权放在心上吗?标准的制定、执行、引用,同样体现了把国家主权放在什么位置的问题。我已经说的很清楚,实验室认可是个好东西,我国“洋为中用”,既然等同采用了,就不可能“废止”或“取缔”。至于骂人流氓是否懂“狗屁”,本人不予评论。
    理屈词穷无言以对,你除了施展东扯西绕答非所问的玩弄这种蹩脚下三烂的拙技,没别的能耐。
    洋奴从不会“看不起国际或国外先进技术”,在其眼中“外国的月亮总比中国的圆”,因此也从不会“否定国际主权”。这个骂人流氓否定的只是自己祖国的主权。
    什么叫“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34楼的学术流氓演绎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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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什么时候发布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清楚地知道国家标准代表着国家的主权,要分清楚哪个是国家标准,哪个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组织(集团)标准。只会骂人的社会流氓不仅仅是个流氓,还是一个洋奴,35楼的帖子充分暴露了陆云的一副媚洋奴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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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en_liujingyu(en_liujingyu) 发表:
  标准什么时候发布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清楚地知道国家标准代表着国家的主权,要分清楚哪个是国家标准,哪个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组织(集团)标准。只会骂人的社会流氓不仅仅是个流氓,还是一个洋奴,35楼的帖子充分暴露了陆云的一副媚洋奴才相。
      在铁证事实面前都咬住屎橛子不松口。什么叫不重要啊?国家标准都还没出世,就成了行业标准的编制依据,这是你老娘叫你的?是不是你儿子比你老婆先出世也不重要啊?谁分不清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呀?CNAS是国家设立的,言下之意是不是说国家也是“洋奴”,也是一副媚洋奴才相呀?你就是一个既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的,厚颜无耻的学术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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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19 20:20:01 Last edit by luyun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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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氓的骂人原话:在铁证事实面前都咬住屎橛子不松口。什么叫不重要啊?国家标准都还没出世,就成了行业标准的编制依据,这是你老娘叫你的?是不是你儿子比你老婆先出世也不重要啊?
  答:一个年过花甲干了一辈子计量工作的“专家”,竟然一开口就喷发出这么多粪便,恶臭到如此程度,真可谓把他祖宗的脸都丢尽了。
  我们一如既往将其骂语丢入垃圾场沤肥暂不理睬,我再次重复我的观点,“标准什么时候发布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清楚地知道国家标准代表着国家的主权,要分清楚哪个是国家标准,哪个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组织(集团)标准。”
  企业的内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常常比国家标准发布时间要早,因此它们引用或依据国外标准进行制定和转化,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但,相关的国家标准一旦发布,这些企业的内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必考虑本国的主权问题,引用标准的条文将改为本国标准。至于个别企业、行业、地方标准管理部门因种种原因可能忽视了国家主权问题,要相信他们在未来的换版中一定会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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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谁在这里丢人现眼,大家心里都清清楚楚。
      我再次重复我的观点,“标准什么时候发布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清楚地知道国家标准代表着国家的主权,要分清楚哪个是国家标准,哪个是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组织(集团)标准。”
      你这叫再一次东扯西绕答非所问的放屁懂吗?
      企业的内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常常比国家标准发布时间要早,因此它们引用或依据国外标准进行制定和转化,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大家对比一下以上两句话,都是出自这位学术流氓的三片兔唇。CNAS-CL01到底是依据国际标准ISO 17025制定或转化的,还是依据国家标准GB/T 27025制定或转化的呀?赶紧自我张嘴打脸吧学术无赖。
      但,相关的国家标准一旦发布,这些企业的内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必考虑本国的主权问题,引用标准的条文将改为本国标准。至于个别企业、行业、地方标准管理部门因种种原因可能忽视了国家主权问题,要相信他们在未来的换版中一定会加以改正。
      你以为就你这个学术流氓爱国呀,恬不知耻!CNAS的规范化文件执行了这么多年,改了吗?都改成本国标准,那还有CNAS-CL01与GB/T 27025并存的必要吗?还要CNAS能力认可与CMA资质认定并存干什么?直接取缔一个不就完了嘛。你学术流氓懂什么?只能说你懂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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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8/20 19:38:14 Last edit by luyunnc
en_liuj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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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骂人流氓怎么骂,我还是要说“企业的内部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常常比国家标准发布时间要早,因此它们引用或依据国外标准进行制定和转化,是再正常不过的了”。CNAS-CL01早于国家标准GB/T27025发布,依据国际标准ISO17025制定或转化实属正常。GB/T27025发布后,CNAS-CL01制定或转化引用或依据的标准理应改为国家标准,因为国际共认的要求,保留了ISO17025可以理解,但作为本国的标准,理应考虑我国的主权问题,添加国家标准,或对ISO17025与GB/T27025作出说明。要相信以后的换版会加以改进。
  崇洋媚外的流氓陆云的的确确毫无爱国之心。GB/T27025是国家标准,CNAS-CL01是实验室认可机构的标准。作为实验室认可机构为了贯彻国家标准,将国家标准转化为本认可机构的标准是必要的,正确的,流氓陆云质问这种现象为“还有CNAS-CL01与GB/T 27025并存的必要吗?”,是对管理体系的文件管理没有基本意识的表现。每一个企业要贯彻国家标准同样也要转化为本企业的标准,这是所有管理体系对文件管理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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