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检查: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50444-2008》,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特殊场所检查:对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如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场所,以及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应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 年检:不同类型的灭火器有不同的检验周期。例如: 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后满5年送检一次,之后每2年再检,12年报废。 干粉灭火器:出厂后满5年送检一次,之后每2年再检,10年报废。 水基灭火器:出厂后满3年送检一次,之后每1年再检,6年报废。 手提式化学泡沫、酸碱灭火器:出厂后满2年需进行一次年检,之后每1年再检验,5年报废。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出厂后满3年需进行一次年检,之后每2年需检验一次,8年报废。 灭火器的维护和管理:实验室应有专人管理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以保持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