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多谢老师回复,目前我司领导作出决定是不按照要求去合并报告给到客户,因为客户不给到任何说明,而且不允许任何备注,态度十分强硬,所以公司领导也一口回绝了。
楼主,可以合并,备注清楚是客户要求,对于检测报告的主检人和检测时间,可以具体到对应的检测项目。参考CNAS-EL-13:2019《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相关要求的认可说明》,2、实验室出具报告的要求
(1)实验室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出具结果。(CNAS-CL01:2018, 7.8.1.2)
(2)实验室对报告中的所有信息负责,客户提供的信息除外。客户提供的数据应予明确标识。此外,当客户提供的信息可能影响结果的有效性时,报告中应有免责声明。(CNAS-CL01:2018, 7.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