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享】【“仪”起享奥运】样品保存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浏览0 回复0 电梯直达
wuyuzegang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样品保存的标准依据是什么?

问题描述: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的附录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2004、《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3-2009》以及其他检测技术标准里面均有相关规定,有些项目的保存要求完全不一样,以哪个为准?哪个优先?

如果是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检测的结果评价又用的是质量标准,如果未按质量标准里面要求的进行保存,这种数据是否有效呢?一般我们按照要求高、严格的标准进行保存,虽然麻烦,但较为规范。

如果按照方便省事保存时间又长的标准里面要求的保存,是不是专家质询的时候也有据可循呢?另外请教个问题,较远的异地水样 BOD5比较切实可行的保存方法应该如何做?

解答:

GB/T-14848-2017 附录里面的保存方法与其它标准规定极不一致,只要是做环保的项目便不宜附录的保存方法,而应采用《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在最近开展的重点企业用地初步采样分析工作中国家明确了地下水质保存按 HJ/T164-2004,土壤保存按HJ/T166-2004。

一般也可以按照实际检查方的要求,比如卫生监督所检查生活饮用水,那就按照生活饮用水 GB/T 5750 的要求做,如果是环保部门的检查,那就按照环保部的标准进行保存。标准有冲突也算是我国标准的一大特色,只能自己适应了。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其它水质分析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哈希
哈希公司(HACH)
4008316616-1405
可能感兴趣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