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求助】怎么看待食品中的塑化剂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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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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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查一些塑化剂的文献和资料。发现一些塑化剂的一些问题,发出来请教下各位版友。

原卫生部2011年6月1日发布公告,将DEHP、DBP等17种邻苯二甲酸酯类塑化剂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六批)(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6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于2011年6月13日发布,明确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DEHP、DINP和DBP 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和0.3mg/kg。

从此描述来看,食品中的塑化剂残留限量就已经明确了。理论上,任何食品的塑化剂限量不得超出这个限量值。从实际来看,随着塑料制品的使用和污染,很多食品中,甚至空气中都存在塑料粒子,检测出来有塑化剂残留,从而带来了在各种食品中,塑化剂的检出,甚至说超出这个限量值的情况。

那如果是市场监管抽查,发现有超出这个限量值的情况,是如何进行处罚或者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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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 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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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如果市场监管抽查发现食品中塑化剂超出限量值,处罚和处理方式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般来说,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涉事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超限量食品,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

2.对涉事企业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3.可能会吊销涉事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

4.对涉事企业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法律追究。

5.公开曝光违法企业和产品信息,以起到警示作用。

dong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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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
楼主,如果市场监管抽查发现食品中塑化剂超出限量值,处罚和处理方式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一般来说,可能会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涉事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超限量食品,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

2.对涉事企业处以相应的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3.可能会吊销涉事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取消其生产经营资格。

4.对涉事企业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或法律追究。

5.公开曝光违法企业和产品信息,以起到警示作用。

食品安全标准与监管司,曾经在14年发了一个公告或者解释。对于食品中的塑化剂的限量有一个答复,具体的回复如下:
十二、我国有食品中塑化剂限量标准吗?
  台湾塑化剂事件发生后,《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DEHP和DBP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和0.3 mg/kg。
  1.5mg/kg 和0.3mg/kg不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仅用作排查违法添加行为。当发现食品中DEHP和DBP 含量超过1.5mg/kg 和0.3mg/kg时,需要溯源,排查含量过高的原因,排除违法添加行为。

那按照的我的理解,这个并非限量要求,更多的是不能有非法添加的情况,如果市场监管有检出,有充足的证据资料,证明自己并没有非法添加,那就不会存在处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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