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试验设施
5.1 根据所从事研究内容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试验设施。各种试验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运转正常;各类设施布局应合理,防止交叉污染;环境条件及其调控应符合不同设施的要求。
5.2 具备设计合理、配置适当的动物饲养设施,并能根据需要调控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通风和照明等环境条件。试验动物设施条件应与所使用的试验动物级别相符。动物饲养设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2.1 不同种属动物或不同试验系统的饲养和管理设施。
5.2.2 动物的检疫和患病动物的隔离治疗设施。
5.2.3 收集和处置试验废弃物的设施。
5.2.4 清洗消毒设施。
5.2.5 供试物和对照物含有挥发性、放射性和生物危害性等物质时,应设置相应的饲养设施。
5.3 具备饲料、垫料、笼具及其他动物用品的存放设施。各类设施的配置应合理,防止与试验系统相互污染,易腐烂变质的动物用品应有适当的保管措施。
5.4 具有供试物和对照物的处置设施。
5.4.1 接收和贮藏供试物和对照物的设施,
5.4.2 供试物和对照物的配制和贮存设施。
5.5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试验室;使用有生物危害性的动物、微生物、放射性等材料应设立专门试验室。
5.6 具备保管试验计划书、各类标本、原始记录、试验报告书及有关文件档案的设施。
5.7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环境调控设施。
6 仪器设备和试验材料
6.1 应配备满足试验以及环境要求的仪器设备。
6.1.1 应按照规定程序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 a)应详细规定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查、清洁、维护、使用、校准,用于产生或评价数据的仪器设备应得到充分的测试和校准,异常情况发生时应采取的措施。 b)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 c)所有检查、维护、使用、校准都应有文字记录。当设备发生故障应有修理记录,记录应说明故障的种类、原因及处理措施。
6.1.2 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
6.1.3 保存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a)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编号; b)制造厂商名称; c)仪器接收日期及状态和启用日期;d)使用说明书; e)校准/检定的日期和结果 (证书)以及下次校准/检定的日期;f)损坏、故障及修理的记录;g)使用记录。
6.2 供试物、对照物的管理:
6.2.1 供试物、对照物设专人保管,有完整的接收、登记、分发手续,并记录委托单位、委托人姓名、供试物和对照物名称、数量、理化性质、包装及注意事项。
6.2.2 存放供试物、对照物的容器应贴标签,标明品名、代号、批号、数量、有效期及保存条件。
6.2.3 供试物、对照物分发和接受时,应核对品名和批号,注明日期,当事人双方认同后签字。
6.2.4 供试物、对照物和介质混合时,在试验前测定其混合的均匀性、浓度,必要时测其稳定性。
6.3 实验室的试剂和溶液应贴标签,标明品名、浓度、配制日期及有效期,不得使用变质或过期的试剂和溶液。
6.4 按照试验动物的有关规定,选用符合要求的试验动物。
6.5 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的使用,不得影响试验结果,并应记录名称、浓度、使用方法及使用时间等。动物饲料、垫料及饮用水应消毒灭菌,定期检验,检验结果作为原始资料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