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检测报告属于保密的范围吗?我们行业的报告不属于保密范围?如何解决?

浏览0 回复36 电梯直达
蜀国大将军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问题:我们是建工检测系统,主要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复检,材料技术含量极低,与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或其它检验不同,根本不存在国家、商业、技术秘密一说。现在我们行业新规定是不合格的检测报告24小时内上报监督站(不是委托方,是质量管理部门),如果检测报告不属于保密的范围,也就不存在泄密一说了,当然有人来投诉也可以解释。
一、条文及条文解释:
条文: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1.6: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测、校准和检查活动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建立相应保密措施。
条文解释:
由评审准则条文解释: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所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属于客户商业或技术产权的事项。
二、我的理解:
我的理解:
如果按条文及条文解释的话:如果检测报告或结果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话,就不属于保密的范围了,可以不采取保密措施。

问题:检测报告属于保密的范围吗?我们行业的报告不属于保密范围?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气相色谱仪(GC)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可能感兴趣
风起云飘舞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谁能分清呢?就我们的职业来说,技术活,我觉得不是什么保密的,因为这个不损害我的利益,但工资是老板给的。如果你把技术透露给同行,老板的利益就有可能受损,这样就是老板给你定了泄密罪了。国家的和企业的也差不多,我是这样理解的。
智慧的弟弟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原文由 geniusiam 发表:
一、条文及条文解释:
条文: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1.6: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测、校准和检查活动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建立相应保密措施。
条文解释:
由评审准则条文解释: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所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属于客户商业或技术产权的事项。
二、问题及我的理解:
我的理解:
如果按条文及条文解释的话:如果检测报告或结果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的话,就不属于保密的范围了,可以不采取保密措施。

我们是建工检测系统,主要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进行复检,材料技术含量极低,与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或其它检验不同,根本不存在国家、商业、技术秘密一说。现在我们行业新规定是不合格的检测报告24小时内上报监督站(不是委托方,是质量管理部门),如果检测报告不属于保密的范围,也就不存在泄密一说了,当然有人来投诉也可以解释。

问题:检测报告属于保密的范围吗?我们行业的报告不属于保密范围?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1.6:实验室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有相应措施。

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制定有关的措施或文件,并有效实施,以保证客户的利益不被侵害。

我的观点:技术含量低,它也是技术!建工检测,你们帮谁做?客户还是自己?客户的信息就是秘密.
yjshjl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常规生产工艺、技术操作(书本都记载的东西)不应该属于保密范畴。本来我们的生产技术落后。再闭关自守,那么会差距多大?企业间应该提倡相互学习,技术人员应该加强相互交流。提高普及全民族的科技水平!
  当然,企业一些研究成果、重要发明、生产专利等则需要技术保密,信息保密!以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
wmc2008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mailson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zam0825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保密是有密级的,在该保密的范围内是要保密的。“不合格的检测报告24小时内上报监督站”也是正确的,因为我们有义务帮助质量管理部门管理产品的质量。
陇原孤鹰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不能理解的一点:不合格品向质量监督部门汇报后,为啥不向委托方汇报呢?如果委托方不应该知道的话那还有必要委托检测吗?
小鸟飞翔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蜀国大将军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1.我们省的建工管理部门新定的文件(还未正式出台,估计不会变)计划就是这样定的,我有点疑问,不合格品向质量监督部门在24小时内汇报,有助于工程质量的管理,但又有不符合评审准则的保密条款的嫌疑。
2.我们目前的委托方是施工单位,但按新定的文件执行的话,以后将是建设单位委托。委托的项目主要是建筑材料、建筑结构、安装装饰材料等。
3.委托方的报告是自取的,一般样品检测不合格的话,取报告前事先不通知。有可能委托方还不知道结果,监督管理部门已经知道结果是不合格的了。
4.这么搞有点政府粗暴干预检测的嫌疑。。。。。。(有点相当于:对于国家和管理部门来说,你没有任何隐私和秘密,也不需要为别人保密)
liucd1975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