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单位基础知识
一、概述
自从我国政府于1977年5月20日在国际米制公约上签字后,当时的国家计量局把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的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为了积极进行这项工作,成立了单位制办公室,其目的是要在我国进行一次计量单位的全面改革,以便使我国的计量单位制与国际上最大限度的一致,有利于国家各方面的发展。
1.国务院于1984年2月27日发布《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同时仪器逐步废除国家非法定计量单位。1985年9月6日公布的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法定计量单位是政府以法令的形式,明确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采用的计量单位。这是统一我国单位制和量值的依据。
2.《计量法》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这就是说,国际单位制是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主体,国际单位制若有改变,我国法定计量单位也将随之变化。
法定计量单位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