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将提供更可靠的食品安全保障
——制度更科学。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副主任孔祥佩指出,食品安全的关键问题之一在于建立一套制度完善、措施科学的安全机制。在草案里,一系列制度以法律形式得以确定。如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召回食品将被销毁、无害化处理,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制度,今后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或可能引起消费者恐慌的食品安全信息将被统一发布;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从而有望实现食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安全。
——处罚更严厉。
食品安全事件的不法制造者“违法成本低”的顽疾一定程度上有望得到解决,不仅罚款处罚力度加大,而且对于产销有毒有害食品将追究刑事责任。如对故意生产经营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物质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其从事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食品原料等物品,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吊销其许可证。
——责任更明晰。
草案中规定生产经营者负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对辖区内监管负总责。如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一年内多次出现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法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