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forth(forth) 发表:
总铬在废水宗排里是一类污染物,需要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处监测。目前我们在验收监测中对一类污染物车间排口也是要检测的。但这里很多专家都有说法,因为车间废水并未排放,在车间排口监测不合适。我想表一中基本都是危害较大的物质,如果与其他工艺废水混排会降低一类污染物的浓度或者使排放量升高,可能是这样吧。铬处理设施出口主要看是不是车间直接处理,至于排口标识,能做的比较好的企业我们这边真不多,如果地方要去比较要去比较严做个标识也不费事。
原文由 谁折腾(yzhlai) 发表:如果这个含铬废水的处理设施是处理车间废水,我觉得作为“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比较合理。名称上“含铬废水处理后”也像是某个工艺废水,跟其他废水有区别,只是担心车间排口超标加的处理设施。
重点是排放标准已经规定了“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的限值,也就是说,现在需讨论怎么执行这个排放标准(很多环评报告都要求一类污染废水在汇入综合处理前,应进行单独预处理至达标,主要还是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到位)。
我们监测站的建议就是让管理部门定性确定单独的处理设施处理后监测点(如:含铬废水处理后)作为“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并设立专门的环保标识,当然这个事情地方是很难做到的,可能得全国性的实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