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抽样作业指导书
国联质检:孙哲
1. 目的为了二次抽样样品能应代表原始样品,特制定作业指导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测中心需要将样品分开用于检测不同的特性时的二级抽样。
3. 职责3.1 样品接收员负责样品的登记、标识、验收、发放。
3.2检测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二次抽样,并做好样品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4. 工作程序4.1 当检测样品不同特性时,为保证样品能够代表其原始性,需对其进行二次抽样。
4.2 为保证样品不发生混淆,样品标识应始终保留。
4.3用于二次抽样的容器应确保不对样品造成污染。
4.4 进行二次抽样时,应选择适当的设备用于二级抽样、包装、提取等,以避免影响检测结果。
4.6 二次抽样过程
4.6.1 固体
固体一般采用四分法进行分样:
a) 将样品倒在光滑平坦的桌面或玻璃板上;
b) 用分样板把样品混全均匀;
c) 将样品摊成等厚度的正方形;
d) 用分样板在样品上划两条对角线,分成两个对顶角的三角形;
e) 任取其中两个三角形为样本;
f) 将剩下的样本再混合均匀,再按以上方法反复分取;直至最后剩下的两个对顶角三角的样品接近所需试样重量为止。
4.6.2 液体
a) 以均匀溶液形式存在的材料:对于不含悬浮物和可认为是均匀溶液的液体,取样单元可以非常小。
b) 含悬浮物的液体:在充分搅拌使悬浮着的固体尽可能保持均匀的同时,在不同的水平处取出一系列样本可使非均性得到很大的补偿。
c) 瓶装样品在取样时摇匀后检测结果没有特殊要求的将样品到出,避免用其它玻璃器皿吸入,对试验有特殊要求的按照试验方法规定的要求取样。
取样的工具在每次使用前必须干净不得有污染,取样时需注意样品的均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