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rr丿(v3251800) 发表:我们现在微生物有两个培养箱,每个都只用一个温度,1个做耐热,一个做总大和细菌总数。暂时还没有BOD。至于记录,我个人觉得还是如实填写,毕竟目前来看一切还都正常,项目之间还未影响,所以没必要造假
有一个是微生物专用的,常用37℃,但是有时候也会接到一些真菌(26-28℃),耐热大肠(44.5℃),三种不同温度的情况不多,但是也会有。现在的情况是以前这么用了,不让混着写使用记录,单位如果买够了,我们底下这些人也不会混着用啊。。。。
原文由 yayicuo(v3253952) 发表:当然是各是各的好,但是也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分开。现在有些评审员就是过分的强调,甚至要求微生物室里要有两个灭菌锅,一个污物,一个洁物的。左右是一个高压,限于实验室条件或是国情,我们用一个只要不产生交叉污染就可以了呀。还有培养箱也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要造成浪费呢。是不是要考虑下国情,和实验室的实际情况?设备浪费也是一种浪费呀。许多国外实验室远不及我们的设备先进。我们就是过分的消费了设备。我是觉得能满足日常分析需要就行了的,高压锅,培养箱这些都会清洗。像一些不常见的微生物,频率肯定没有细菌总数这些高,单独配置培养箱,一年可能用不了几次,既浪费金钱,还浪费空间。
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评审准则》是这样规定的: 依据相关的规范、方法和程序要求,当影响检验检测结果质量情况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对诸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应予重视,使其适应于相关的技术活动要求。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验检测的结果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加以控制,可根据其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采取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应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的良好内务,必要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因此评审时有老师就要求微生物和BOD的 培养箱和压力锅必须分开,如果你要不分开就得举证,通过检测空白菌落的方法来证明合用没有影响来说服老师。 不过要是你真的用BOD 培养箱来做细菌培养的话,还真的不可以,因为BOD 培养箱的控温精度是1摄氏度,不能满足粪大肠菌群发酵0.5摄氏度的培养控温精度要求。感谢老师解惑,也就是说分开使用是防止交叉污染的一个手段。我们的培养箱温度零精度是0.1℃的,不是专门的BOD培养箱,一种叫生化培养箱(微生物用),一种叫恒温恒湿培养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