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老兵(wangliqian) 发表:
一般都是根据声校准器的测得结果来评价,即测量前和标准值93.8相差0.5以内,测量后也和93.8相差0.5以内,而不是两次结果的偏差。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量前后检查也是与标准气体来比计算的。
我个人的理解也是老兵老师这个意见,但在实际工作中按更稳妥的方式做的,那样做各方面都没什么问题。
几个标准中的原文都是“噪声测量仪器在每次测量前后须在现场用声校准器进行声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无效。”又把百度中的误差和偏差贴上,大家平时工作中也是这样使用的“
误差是测量值与真值之间的差值。用误差衡量测量结果的准确度,用偏差衡量测量结果的精密度;误差是以真实值为标准,偏差是以多次测量结果的平均值为标准。误差与偏差的含义不同,必须加以区别。但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真实值是不知道的(测量的目的就是为了测得真实值),因此处理实际问题时常常在尽量减小
系统误差的前提下,把多次平行测量值当作真实值,把偏差当作误差。”那么,噪声标准中的这个偏差,应该指的与声标准器的93.8的差值,这个值的范围在93.3-94.3之间,测量是有效的;或者是前后校准值与两个校准值的平均值的差。而前后两次校准值的差,应该是极差,极差的极端情况可达到1.0。
并且,“测定前后进行校准”,是判定仪器是否可用,那么,也应该是用仪器“示值”与“真实值”进行比较,“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那么前后的值在93.8±0.5就可以。这样的话,“校准”动作本应该是“示值”与“93.8”进行比较,而不是触发仪器上的“校准”。
但实际工作中,我们是“测量前后进行校准”,对于“测量前校准”这个动作,就是在“测量前”先测量声校准器值,如果是93.8,就不需“校准”,直接下一步现场监测,如果不在93.8,就按“校准”铵钮进行校准,然后再测量是否是93.8;而“测量后校准”这个动作,就是在“测量后”直接测量声校准器,看测量后的这个校值是否在93.8±0.5。“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示值并示全为示值。
关于"93.8"及“校准”,下面这个图片能够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