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问题如下:
对于长期无计划合作的合格供应商是否需要保留评估资料:
1. 如设备供应商,五年前购买的设备,现在供应商的某些资质材料有过期,但今后也无计划向该厂家采购物品,在每年做供应商再评价时是否将其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除名。
答:对于五年前购买的设备供应商如果资质过期,今后也无购买计划的话可以根据其现有购货的设备使用状况进行评价,如果设备已报废,该供应商可以剔除。如果有现用的是设备,可以只对其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评价。
2. 对于设备资料随设备整个生命周期保留包括设备供应商信息吗?
答:设备供应商应该属于设备资料保存的。也可以作为合格供应商资料进行保存。
3. 如果是耗材类供应商呢?因为每年都会有新的供应商进入,再评估过程工作量就会加大,所以大家是如何做的?
答:对于耗材尤其是标准物质最好是统一渠道不要频繁更换供应商这样的话有助于结果的稳定性。如果确实因为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需要更换供应商那么需要重新对新加供应商进行评价,并对更换供应商后的产品与以前的产品做一下对比看结果的差异。特别说明一下这里的供应商指的是生产商而不是代理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