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要求,落实《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环办水体〔2021〕19号),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河南省地方标准《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目前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年4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水处。反馈意见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请发电子邮箱。
联 系 人:方冀 李哲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学理路10号
邮政编码:450000
电 话:0371-66309392
邮 箱:hnhbbzyj@163.com
附件1-《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3-《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征求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