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
可以参考CNAS GL03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验收和期间核查指南>>
5.4期间核查方式
期间核查可以采取下方式中的一种:
a) 检测足够稳定的、不确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实验室质控样品;
b) 与上一级 或不确定度相近的同CRM 进行量值比对;
c) 送有资质的检测 /校准机构确认;
d) 进行实验室间的量值比对;
e) 测试近期参加能力验证且结果满意的样品;
原文由BGYQ(v3151876)发表:GL035只是指南,大的前提,目的不错原文由 JOE HUI(xurunjiao5339) 发表:
可以参考CNAS GL03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验收和期间核查指南>>
5.4期间核查方式
期间核查可以采取下方式中的一种:
a) 检测足够稳定的、不确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实验室质控样品;
b) 与上一级 或不确定度相近的同CRM 进行量值比对;
c) 送有资质的检测 /校准机构确认;
d) 进行实验室间的量值比对;
e) 测试近期参加能力验证且结果满意的样品;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个人觉得GL035写的那几点都没太大可操作性。
那位老师说重新开一瓶来验证旧的标准品,估计没在实验室一线待过。
如果是纯品或者配制的储备溶液,一般情况下,我觉得核查有效期和保存条件以及观察是否有明显外观变化(如沉淀)就可以了。
对标准品发生怀疑时,可用另一个来源的标准品核对下或检测下质控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