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几年一直未使用CMA标志出具报告,会不会有问题?

浏览0 回复1 电梯直达
蜀国大将军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关于对青岛市市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予以处理的通报
稿件来源:认证处 提交时间:2007-10-19  
  各有关部门,各检验机构:
    2007年7月30-31日,经省质监局批准,青岛市质监局委派的评审组在对青岛市市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监督评审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12种产品未经资质认定就使用认证标志出具检验报告27份;二是白酒参加能力验证不合格被省质监局责令停止该项目检验资质,在整改期间仍使用认证标志出具检验报告7份。
    上述事实表明,该单位在检验业务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为加强实验室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技术行为,经研究决定,按照《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停止使用CMA标志向社会提供公证检测数据两个月,责令其对存在问题予以整改,并通报全省”的处理。
    请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处理决定监督执行。
    特此通报。

                            二00七年十月十二日
问题:新开展的项目未及时申请扩项,被人查到该不该处理? 当然青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认证标志出具报告是有问题的。如果我单位新开展一个项目,一直未使用CMA标志出具报告(如果有一年或几年没申请扩项),先撇开报告的法律效力,大家说合不合法?认证管理机构如果查到会不会处理?
为您推荐
您可能想找: 气相色谱仪(GC) 询底价
专属顾问快速对接
立即提交
可能感兴趣
hmchjh
结帖率:
100%
关注:0 |粉丝:0
新手级: 新兵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品牌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