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资料】上海市科委发布2008年科学仪器及化学试剂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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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仪器及化学试剂项目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鼓励科学仪器研制、化学试剂研发以及仪器使用方法的研究和协作联盟的建设,更好地支撑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需要,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发布2008年度科学仪器及化学试剂项目指南。

  一、研究专题和期限

  专题一:科学仪器研制

  研究目标

  聚焦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生命科学等领域的科研需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

  研究内容

  1、联用分析仪器

  研制用于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联用仪器,该系统至少包括气相色谱/质谱台式联用仪、凝胶色谱净化仪、样品高压溶剂萃取仪等;研制适用于食品中禁/限用抗生素、激素及兴奋剂等多残留兽药检测系统,该系统包括电动色谱快速分离和激光诱导荧光检测联用仪,样品处理装置等;研制离子色谱-电化学安培检测器,该检测器应配有控制分析软件。

  2、专用检测仪器

  研究智能化差示量热分析仪,包括快速加热降温,温度控制,自动气氛控制,加热炉自动升降技术及智能化软件,具备与质谱联用的接口;研究元素价态专用分析仪,包括:现场采集、样品提取和富集、元素价态代谢物标记、色谱微柱分离及其与原子光谱元素价态分析的联用及光学系统自动校正技术等。

  申请条件

  本专题项目的申请单位必须为企业法人,且联合申请单位中至少有1家非关联企业及至少1所高校或科研院所。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在申请项目的预算中,企业投入经费必须超过总预算的50%。申请时需附上与本仪器相关的查新报告。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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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科学仪器方法研究与协作联盟建设
  研究目标
  针对本土研制的科学仪器开展相应的实验方法研究,建设专业化的仪器应用协作体系和服务联盟,支持相关领域和行业的创新活动,提高大型科学仪器的使用深度和利用水平。
 研究内容
  1、基于本土研制的科学仪器,开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新材料检测等领域仪器使用方法研究,形成一批仪器使用标准操作程序及相关检测方法,并向全社会开放共享。
  2、围绕特定的大型科学仪器,支持多单位联合建立专业化的仪器使用协作联盟,实现信息互通、方法共享和服务协同,提高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的深度和专业化水平。
 申请条件
  申请使用方法项目中采用的本土科学仪器,是指所获专利授权中50%以上的初次申请地为中国的科学仪器。申请协作联盟建设的,申请单位中至少要有2家企业和2所高校或科研机构参与。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三:化学试剂与标准物质研制

  研究目标
 面向食品安全等相关需求,研制相应检测试剂和标准物质。

  研究内容

  针对欧盟REACH法规,研制一批有毒有害物质分析用配套试剂,品种包括含硫杂环类、含氮杂环类、联苯胺类、取代芳胺类、噻唑类、嘧啶类试剂;针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新版标准检测要求,研制一批专用检测试剂,形成不同浓度系列产品,其定值不确定度、均匀性等符合检测要求;研制用于检测化妆品中有害技术指标的多种实物型标准物质,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物质的要求。

  申请条件

  鼓励产学研结合,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申请时需附上相关的查新报告。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2、本指南申请起始日期为2008年6月12日,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6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08年6月26日至7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7:00。
  3、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三、联系方式

  书面申请材料送达: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 邮编:200235)

  联 系 人:张露璐、方皓、马兰凤

  联系电话:23112518、54065078、54065096

  传 真:5406511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6月12日

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研发基地及其应用协作能力建设,提升相关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08年度研发基地建设项目指南。

  一、研究专题和期限

  专题一: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

  建设目标

  围绕重大专项和战略产品的攻关,强化本市优势领域的应用技术供给能力,固化形成共性技术研发与推广实地,支撑战略产品研发,促进共性技术扩散,培育本市输送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建的后备力量。

  建设内容

  聚焦风力发电、建筑节能、数字农业、导航技术、港口机械、核电装备、汽车电驱动等领域,整合战略产品研发过程中的相关创新资源,改良研发装备,加强团队建设、探索运行机制,加快重点产业升级急需的共性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相关领域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需符合《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沪科(2006)第17号〕所列的各项条件。

  2、申请单位应在近五年内牵头承担过相关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或上海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其中,相关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重大科技专项、“863”计划和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3、优先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联合共建的方案。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筹建完成。

  专题二:研发基地应用协作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鼓励相关研发基地围绕上海产业升级急需的共性、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并与企业建立稳定、高效的应用协作关系,促进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加快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

  围绕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60项关键技术,支持以产学研方式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的攻关、应用及推广。

  申请条件

  1、本指南所指的研发基地指国家和地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经认定的国家和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

  2、每个研发基地限申请本专题项目1项,第一申请人必须是研发基地的负责人。除研发基地外,项目联合申请单位中至少要有1家与该研发基地非关联的企业作为应用协作方。

  3、在项目预算中,协作企业的经费总投入不得低于总预算的50%,且研发基地依托单位的经费投入不得低于项目所申请的公共财政经费投入。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

  1、凡符合申请条件、有意承担以上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单位,可登录“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正式提出申请。其中,申请专题一的单位需认真阅读《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按要求填写并在线提交《组建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方案》;申请专题二的单位,可直接进入“网上办事——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按要求填写并在线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

  2、本指南申请起始日期为2008年6月12日。专题一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0日,专题二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日。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4份,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分别为2008年7月3日至7月10日(专题一),2008年6月26日至7月3日(专题二),每个工作日的9:30—17:00。

  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如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缺少相关材料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齐。

  4、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三、联系方式

  书面申请材料送达: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 邮编:200235)

  联 系 人: 斯海雄、王渭

  联系电话: 23112533、54065077

  传 真: 5406511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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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指南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和完善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发布2008年度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指南。

  一、研究专题和期限

  专题一:专业技术服务与行业检测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在新能源、环境、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市场机制失效、公共服务能力不足、中小企业需求强烈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行业检测服务能力,有效地支撑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

  建设内容

  通过整合相关资源,以新建服务机构或提升已建机构服务能力等多种形式,围绕区县特色产业发展和创新集群建设的需求,建设和完善一批相关的专业技术服务和行业检测服务,形成清晰的服务内容、探索有效的服务机制、建设稳定的服务队伍,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效的支撑与保障。

  申请条件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运行的机构,专职服务队伍不少于5人。申请资助的专业技术服务必须具有较强的公益性、服务内容清晰、服务对象明确(已建机构申请能力提升资助的,应提供上年度不少于100次公共服务的依据)。优先支持国家或地方有关部门有配套承诺的服务机构。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二 科学数据共享服务能力建设

  (1)医学科学数据库及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增强上海在临床医学科学数据开发和服务能力,逐步满足上海临床医学研究和新药创制对相关科学数据共享的需求。

  建设内容

  建立有关临床医学数据采集规范,规模化采集、标准化整理与加工有关人类重要疾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等)临床数据,系统建立科学数据库,形成专业化服务团队,提供共享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数据积累,在全国范围内具备显著的临床优势。

  (2)资源环境科学数据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加强与国家气象、地震等资源环境领域科学数据共享中心的合作,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资源环境科学数据共享服务配送系统。

  建设内容

  基于国家和本市气象、地震、水文等资源环境领域科学数据资源和服务能力,结合本市用户需求,建设资源环境科学数据共享服务系统,为用户提供一站式目录检索、服务转发和配送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具备一定规模的数据量、数据加工能力和数据服务推送能力,所在领域在全国范围具有显著优势。同时,鼓励多家单位共享数据,建立服务联盟。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三 科技文献服务能力建设

  (1) 面向中小企业的标准文献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深化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标准服务系统的建设,提高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标准文献服务的能力。

  建设内容

  面向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提供标准文献的在线全文阅览,建设包括原版标准提供、在线咨询、标准有效性查证、标准制修订等服务内容在内的标准文献服务体系。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拥有丰富的标准文献资源,建有完备的标准文献信息化服务与管理系统。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2)行业科技情报服务网建设

  建设目标

  构建行业情报服务网,探索面向中小企业创新需求的文献情报服务,形成有效的文献情报综合服务能力。

  建设内容

  建设“网上网下联动,信息(服务)共建共享”科技情报服务配送系统,形成服务联盟,为中小企业提供委托检索、委托查新等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情报资源和专职服务人员,有能力对业内资源和服务进行协调、集成。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四 重要疾病资源保藏与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目标

  加强本市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组织标(样)本的采集、鉴定、分析和保存等方面的工作,支撑科技创新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建设内容

  对人类重要疾病(恶性肿瘤、心血管疾病等)的组织、体液等实物资源、相关衍生物(DNA、RNA,蛋白质等)及其遗传资源,进行规模化采集、标准化整理、规范化保藏、信息化加工与管理,形成实物资源的编目,建立共享制度,提供实物资源及其信息的共享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拥有丰富的实物资源和一定面积的服务场地,配有专职技术服务与管理人员,能够保证持续服务的运行经费。

  完成期限

  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专题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以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并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可行性方案》。

  2、申请单位应是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签约加盟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鼓励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

  3、申请项目要符合“整合存量资源、为社会提供共享服务”的原则,不支持单纯的技术研究和软件开发,项目完成的方法和技术必须形成相应的服务系统、服务功能、数据标准或数据资源(数据库),纳入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并能提供公共服务。

  4、申请单位承诺通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公布其对外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联系人和公益性服务收费范围;并建立网上服务信息更新和服务响应等制度。

  5、本指南申请起始日期为2008年6月12日,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4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08年6月26日至7月3日,每个工作日的9:30—17:00。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三、联系方式

  书面申请材料送达: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钦州路100号2号楼4楼 邮编:200235)

  联 系 人: 宋明毅、徐旻昕(专题一)

  肖惠萍、周君俊(专题二、三、四)

  联系电话: 23119274、54065109

  23112528、54065093

  传 真: 54065110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8年6月12日

  附件:上海市重点实验室评估申请书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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