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地表水水质预警监测和污染源总量监测与控制的目的,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水质自动采样器的性能检测、选型使用、日常校核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11月1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HJ/T 372-2007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