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zhongyuetong 发表:
而在其它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标准,更是叫人啼笑皆非,液态奶和奶粉中的检出标准居然是完全一样的,难道专家们不知道奶粉是液态奶浓缩喷粉而成的么?
某些观点不是很同意楼主,比如上面这一段。化学品的风险管理一直都遵循保守估计(也就是最高剂量不会引起风险)的原则,既然奶粉是液态奶的浓缩,那么,如果这个标准对于奶粉是适用、是安全的,那么它对于液态奶也就是适用的,并不一定非要再去单独制订一个液态奶的标准
还有关于限量的问题。当然安全剂量不能完全等同于产品限量,但是说有风险的东西就一定“不得检出”,这个道理似乎有点薄弱。不过,我还是主张在婴幼儿产品中尽可能的使用“零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