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版REACH法规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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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ohs-sh.dz-z.com/pddetailthree/news/detail-157027.html欧洲REACH预注册时间最后期限(2008年12月1日)即将到来,正当不少中国企业忙于应付之时,日本版REACH又接踵而来。
据日本驻华商务机构透露,日本政府将在2010年以法律形式要求从事化学品业务的相关企业就化学品产量、进口量以及用途等每年向政府报告一次,目的是对可能造成环境和健康危害的化学品进行严格管理。这项制度被称为“日本版REACH”。有报道称,该制度是顺应国际上对化学品管理的潮流而实施的,将对企业产生广泛影响。
新制度将在对现有的“化学物质审查规制法”修改的基础上引入。日前,日本经济产业省、环境省、厚生劳动省已草拟了相关方案,并将在来年提交国会审议。
日本版REACH将对两万多种化学品规定报告义务。政府通过对企业报告资料的汇总分析来把握化学物质总量,并监督其是否对环境和国民健康造成损害。同时,政府还将公布危险性较高的“优先评价物质”,并把有害化学品由354种增加到462种。对危险化学品将实行从供货商到生产的全过程管理。估计这项制度的实施将涉及日本包括化学品生产、汽车、电器等数千家企业。
对部分中国公司而言,由于REACH法规要求过于苛刻,企业成本增加过大,因此放弃了欧盟市场,并将这一部分业务转移到美洲与日本市场。可是此次日本也打出了REACH牌,真是让中国公司不知如何是好。
有专家认为,日本版REACH的杀伤力并不次于欧洲REACH法规。长期以来,日本一直是中国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之一。在1993年到2003年间,日本占据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国地位长达11年之久。2007年,中国是日本最大贸易伙伴,日本则是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速度。据中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07年,中日双边贸易总额为2360亿美元,同比增长13.8%,日本是中国最大的进口来源国和第四大出口市场。而REACH所涉及的化工、家电、纺织、玩具等产品在中国对日贸易中占有很大的比例。中国企业对日本版REACH不可小视,应积极应对。而对整个相关行业尤其是化工行业来说,欧盟与日本两个REACH的内容既有相同,又有不同,两个“轮番轰炸”,将使该行业重新洗牌,管理水平差、污染严重、资金缺乏的中小企业面临出局的危险。
REACH法规的出台,将防范化工产品的风险责任转移到企业身上,政府不再是风险防范的主体,这就是REACH法规与其他标准性认证的根本不同。美国杜邦、德国巴斯夫等大型化工企业,都拥有良好的企业运行系统,对于化学品的信息、评估等等都有自己的风险防范体系和专业人士。而中国一些有实力的大型化工企业虽然能够承担高额的注册费用,但与国外相比还有欠缺,主要是没有风险防范的专门机构。欧盟、日本两个版本的REACH法规应该引起我国业界的警醒,不能抱着“西方不亮东方亮”、欧盟出不去就去亚洲的心理,而应在生产、营销各环节掌握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