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富营养化】
水体富营养化是指氮、磷等植物营养物质含量过多所引起的水质污染现象。当过量营养进入湖泊、水库、河口、海湾等缓流水体后,水生生物特别是藻类将大量繁殖,使水中溶解氧含量急剧下降,以致影响到鱼类等的生存。在自然条件下,湖泊从贫营养湖→营养湖→沼泽→陆地的演变过程极为缓慢;人类的活动将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农田径流中的植物营养物质排入湖泊等水体后,将大大加速水体的富营养化进程。水体富营养化后,由于浮游生物大量繁殖,往往呈现蓝色、红色、棕色、乳白色等。这种现象在江河湖泊中称为水华,在海中则叫做赤潮。
【赤潮】
赤潮亦称“红潮”,是由于某些微小浮游生物在营养物质十分丰富的条件下,大量繁殖和高度密集在水体表面所引起的海水变色的自然现象。发生赤潮的海水的颜色,随浮游生物的种类和数量而异,一般呈红色或近红色。夜光虫产生的赤潮呈桃红色,鞭毛虫类产生的赤潮呈褐色。赤潮色泽艳丽,耀眼夺目,但危害极为严重。大量繁殖的“红潮生物”密密麻麻地覆盖在水面上,使水的透明度降低,阳光难以穿透水层,阻碍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减少和隔绝了水中溶解氧的来源。而且藻类的呼吸和细菌的繁殖,又加倍地消耗着水中的溶解氧,致使水中溶解氧急剧减少,甚至出现缺氧,使水生生物窒息死亡。所以,赤潮能杀死贝类、虾类和鱼类,并能使渔汛推迟,鱼群分散,难于捕捞,故对渔业危害很大。
【大气污染】
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有害程度,以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正常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对人和生物造成危害的现象叫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的成因有自然因素,如火山爆发、森林火灾、岩石风化等;也有人为因素,如工业废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和核爆炸等。随着人类经济活动加剧和生产迅速发展,在大量消耗能源的同时,将大量的废气、烟尘物质排入大气中,严重影响了大气环境质量。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大气污染的定义是:“室外的大气中若存在人为造成的污染物质,其含量与浓度及持续时间可引起多数居民的不适感,在很大范围内危害公共卫生,并使人类、动植物生活处于受妨碍的状态。”
【大气污染类型】
(1)还原型(煤烟型)污染:常发生在以使用煤炭和石油为主的地区,主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和颗粒物。在低温、高湿、风速很小,并伴有逆温存在的阴天,污染物易在低空生成还原性烟雾。
(2)氧化型(汽车尾气型)污染:汽车排气、燃油锅炉以及石油化工企业产生的主要的一次污染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碳氢化合物等,在太阳的照射下能引起光化学反应,生成二次污染物。
(3)石油型污染:主要来自汽车排放、石油冶炼及石油化工厂的排放,包括二氧化氮、烯烃、链烷、醇、羰基等等。
(4)混合型污染:包括以煤炭为燃料的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以及从各类工业企业排出的各种化学物质等。
(5)特殊型污染:由工厂排出的特有污染物而造成的大气污染。
【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
(1)生产性污染,这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包括:①燃料的燃烧,主要是煤和石油燃烧过程中排放的大量有害物质,如烧煤可排出烟尘和二氧化硫;烧石油可排出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等;②生产过程排出的烟尘和废气,以火力发电厂、钢铁厂、石油化工厂、水泥厂等对大气污染最为严重;③农业生产过程中喷洒农药而产生的粉尘和雾滴。
(2)由生活炉灶和采暖锅炉耗用煤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
(3)交通运输性污染,汽车、火车、轮船和飞机等排出的尾气,其中汽车排出有害尾气距呼吸带最近,而能被人直接吸入,其污染物主要是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铅尘等。
【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
我国正式颁布的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中规定,污染物浓度限值的一级、二级和三级标准分别用于3类不同的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
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
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
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一级标准为优,二级标准为良好,三级标准为轻微污染或轻度污染。
【空气污染指数(API)】
空气污染指数就是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并分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和空
气质量状况,适合于表示城市的短期空
气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根据我国空气污染的特点和污染防治重点,目前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项目暂定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或总悬浮颗粒物。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和监测技术水平的提高,将调整增加其他污染项目,以便更为客观地反映污染状况。
空气污染指数是根据空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的生态环境效应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来确定污染指数的分级数值及相应的污染物浓度限制值。空
气质量日报所用的空气污染指数的分级标准是:
(1)API 50点对应的污染物浓度为国家空
气质量日均值一级标准;
(2)API 100点对应的污染物浓度为国家空
气质量日均值二级标准;
(3)API 200点对应的污染物浓度为国家空
气质量日均值三级标准;
(4)API更高值段的分级对应于各种污染物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同影响时的浓度限制。
【大气污染指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
指悬浮在空气中,能进入人体的呼吸系统、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即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浮游状颗粒物,记作PM10,简写为IP。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以每立方米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毫克数表示。国家环保总局1996年颁布修订的《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中将飘尘改称为可吸入颗粒物,作为正式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可吸入颗粒物日平均浓度低于0.15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1毫克/立方米。
【大气污染指标:总悬浮颗粒物(TSP)】
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 ≤100微米的颗粒物,即指粒径在10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记作TSP,是大
气质量评价中的一个通用的重要染指标。总悬浮颗粒物的浓度以每立方米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的毫克数表示。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主要决定于自身的粒度大小及化学组成。 TSP中粒径大于10微米的物质,几乎都可被鼻腔和咽喉所捕集,不进入肺泡。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10微米以下的浮游状颗粒物,称为飘尘(后改称为可吸入颗粒物)。飘尘可经过呼吸道沉积于肺泡。慢性呼吸道炎症、肺气肿、肺癌的发病与空气颗粒物的污染程度明显相关,当长年接触颗粒物浓度高于0.2毫克/立方米的空气时,其呼吸系统病症增加。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日平均浓度低于0.3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2毫克/立方米。
【大气污染指标:氮氧化物】
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空气中含氮的氧化物有一氧化二氮(N2O) 、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 、三氧化二氮(N2O3)等,其中占主要成分的是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以NOx(氮氧化物)表示。
NOx污染主要来源于生产、生活中所用的煤、石油等燃料燃烧的产物 (包括汽车及一切内燃机燃烧排放的NOx) ;其次是来自生产或使用硝酸的工厂排放的尾气。当NOx与碳氢化物共存于空气中时,经阳光紫外线照射,发生光化学反应,产生一种光化学烟雾,它是一种有毒性的二次污染物。NOx对动物的影响浓度大致为1.0毫克/立方米,对患者的影响浓度大致为0.2毫克/立方米。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规定,居住区氮氧化物的平均浓度低于0.10毫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低于0.05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