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企咋就敢于蔑视中国RoHS?
阿祥
中国经济时报消息:在涉嫌重金属污染29家知名IT企业中,包括诺基亚、阿尔卡特朗讯、西门子等IT巨头在内的欧洲企业,对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其33家环境NGO伙伴的提示信置之不理。
在欧洲,上述IT巨头对环保组织毕恭毕敬,英国一家报纸仅仅进行相关提问,他们就迅速作出回答,丝毫不敢怠慢。原因很简单,他们不只是害怕媒体曝光,更加害怕的是欧盟RoHS的处罚。
2006年7月1日,欧盟《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有害物质指令》(即RoHS指令)正式实施,随后,索尼销往荷兰的家电产品因检测出含铅超标,被欧盟处以高达6亿欧元的罚款。
在全球范围内,欧盟RoHS已经成为世界环保标准,美国、日本、韩国相继颁布了本国的RoHS法令。在发达国家,与欧盟RoHS相配套的污染收费制度越来越苛刻,处罚也越来越严厉。
欧盟RoHS指令对中国企业同样不会放过,禁止投放欧盟的电气和电子产品含有铅、汞等6种有害物质,涵盖产品占我国出口总量的70%以上。看到欧盟对违反RoHS企业开出的罚单,就连美的集团都感到畏惧,欧盟RoHS足以让珠三角的出口企业倾家荡产。
中国与世界接轨,环保立法也当趋同,中国版RoHS于200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且开始实行3C市场准入制度。
大法在上,欧洲的IT企业在中国境内为什么敢于蔑视中国RoHS? 我们在指责欧洲IT巨头们耍大牌,同时也确实应当深思,
中国RoHS为什么形同虚设?我国的环保执法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近年来,我国环境立法工作不断加强,重金属污染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是,重金属污染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主要原因是现行体制上的问题,地方环保局长由当地政府任命,国家环保局管得了环保违法事件的裁断,却管不了地方的环保执法者的升迁。所以,上级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作出的处罚决定,一到了下面,就丧失了应有的刚性,甚至被束之高阁。
环保执法者不敢不听国家环保局的,但是,更不敢不听地方行政长官的。央视《经济半小时》曾播出“环保局长坦言治污之难在于地方保护”专访,
环保冲突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利益驱动,政绩升迁驱动,地方政府向企业要GDP,自然也就要为GDP的提升采取一切保护措施。所以,触犯环境法律的人多,但受到处罚的却很少。
再看欧洲企业公然蔑视中国RoHS的行为,也就不会感到意外了。不是他们不懂法,也不是他们不怕处罚,关键是他们深度了解中国环境执法的现状。各地不惜一切代价拉投资,上项目,企业的环保出了问题,别说地方政府不处罚,就是上级环保部门往下压,地方政府也会给他们扛着。
环境恶化——有法难依——地方保护——处罚不力——企业违法——环境恶化,这就是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恶性循环。
环保部的一位官员说,环保意志衰减,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央提的要求是“保增长、调结构、利民生”,可是结果地方就只剩下“保增长”了,结构调整和利于民生被甩到了一边。
本文转自罗会祥 凤凰一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