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贴)
而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给出的“测量结果”的定义:“由测量所得到的赋予被测量的值。”是指我们给出的、我们测得的被测量之值,即是我们常说的示值——测量结果;而真正的被测量之值——真值,正如我们常说的那样是不可知,有时甚至是不存在的。
《讲义》中:而这里“被测量之值”应理解为所有可能出现的测量结果的总和,其中不仅包括通过测量可以得到的测量结果,还应包括测量中得不到的但又可能出现的测量结果。如果我们细想一下,就能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前者指的就是测量结果,而后者指的就是真值。
要说不确定度理论中定义有问题的,倒是扩展不确定度的定义:确定测量结果区间的量,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区间。笔者认为该定义后半部分的叙述准确严谨,而前半部分的叙述是不恰当的。定义的前半部分“确定测量结果区间的量”,自然可以理解为确定测量结果取值区间的量,而该区间的中心只能是被测量的真值。以被测量之值——真值为中心,测量结果允许取值区间是由误差引申出来的[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虽然允许误差的半宽,与对应置信概率p=100%的置信区间的半宽(实际上它就是扩展不确定度),它们的宽度相等。但前者是以真值为中心,测量结果的取值区间;而后者是以测量结果为中心,被测量之值可能存的区间。如此给出术语的定义,似乎是有些欠妥吧?
而即将正式发布的《计量学通用名词》,其中之《计量学名词之通用分册》,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的定义为:以某量的估计值为中心具有特定包含概率的对称包含区间的半宽度。很显然该定义较现行JJF1001—1998给出的扩展不确定度的定义:确定测量结果区间的量,合理赋予被测量之值分布的大部分可望含于此区间。更准确、更严谨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