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方法检出限(MDL) l 重复测定试剂空白中的标品至少7次,计算出标准偏差s,乘以3可以得到MDL的估计值。 l 选择质地均匀的样品,并确保样品无读数,加入和MDL估计值浓度相近的标品,重复试验至少7次,7次试验平均分布在三天内完成。 l 计算加标试验的标准偏差,MDL=t(n-1)×s 其中 t值是指在99%置信区间,自由度为n-1时的t分布的系数,可查表得出,
n
t
7
3.14
8
3.00
9
2.90
10
2.82
注:计算得到的MDL值应该不超过10倍的加标量,否则,应该选择更低的浓度值重复上述步骤。
l 计算加标样的回收率和RSD值,回收率的范围应该在70~130%之间,RSD≤20%。 回收率=标品的实际值/加标的理论值×100%
5.3 准确度和精确度确认 5.3.1 准确度确认 l 用加标回收率测定,在样品中加入一定量标准物质测定其回收率。 l 至少测试7次加标样,且7次加标样应该平均在三天做完。 l 记录测试结果并计算回收率,回收率范围应该在80~120%之间, RSD≤20%。对ICP等的元素分析的回收率范围应控制在90~110%。
5.3.2 精确度确认 l 试验应尽量覆盖方法提及的不同材质样品。 l 试验加标水平应尽量覆盖方法的测试范围,要包括比MDL稍大的浓度点,线性的最高点 l 重复试验至少七次,RSD≤20%
5.4 试验的不确定度确认评估 5.4.1规定被测量,该资料在相对应的SOP中给出。
5.4.2 识别不确定度的来源
l 考虑与整体方法性能的要素有关的不确定度,例如可观察的精密度和相对于合 适的标准物质所测得的标准偏差,这些 构成了不确定评估中的主要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