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4经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时,首先要立即进行洗胃,呕吐.常用的洗胃液是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千万不要太浓,浓度过大会烧坏胃壁粘膜),或用肥皂水或者3~5%的碳酸氢钠(小苏打)溶液.洗胃要大量地喝,边喝边使之呕吐.最简单的催吐方法是用手指或木杆压舌根,或者给中毒者喝少量(15~25毫升,最多不超过50毫升)1%硫酸铜或硫酸锌溶液催吐剂.如果无洗胃液,可给予大量的温水喝,冲淡毒物并使呕吐.洗胃要反复进行多次,直至洗胃呕吐物中基本无毒物存在,再服解毒剂.解毒剂有很多,要根据中毒药物的性质选用.一般常用解毒剂有生蛋清液,牛奶,淀粉糊,桔子汁等。4.7防火4.7.1化验室中的易燃品,强氧化剂等妥善保存.4.7.2化验室严禁吸烟.使用可燃药剂,如乙醚,乙醇,汽油等,要防止蒸气逸散,操作远离火焰加热装置.4.7.3实验进行加热燃烧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4.7.4常检查电器设备,防短路,超负载等原因而引起的线路着火.4.7.5化验室应备有各类灭火器.防火器材要放在固定便于取用的地方.4.8灭火:化验室一旦着火,应采取以下措施:4.8.1防止火势扩展,移走一切可燃物,关闭电闸,切断电源,停止通风.4.8.2扑灭火源.有机溶剂泼洒着火时,可用湿布,石棉布或砂子盖灭,或用灭火器扑救.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湿布压灭火焰,面积燃烧大时,可就地打滚.4.8.3扑救化学药品的火灾注意事项:与水发生剧烈作用的药品,不能用水扑救,可用砂扑救.4.8.4有机溶剂如比水轻,不可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砂土扑救;比水重的有机溶剂,如二硫化碳,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4.8.5反应器内的燃烧(如油浴着火),用石棉布盖住,隔绝空气使火熄灭.4.8.6蒸馏加热时,冷凝效果不好,易燃蒸气在冷凝器顶端燃着,应先停电火,再扑救.绝不可用塞子或其4.20.7它物件堵住冷凝管口.如由于冷凝水未开引起燃烧,不要放入冷水,造成冷凝管炸裂.4.9防爆4.9.1在使用危险物质工作时,为了消除爆炸的可能性或防止人身事故,应该遵守下列原则:在工作地点使用预防爆炸或减少其危害后果的仪器和设备.如真空装置上的玻璃要用偏光镜加以检查;压力调节器或安全阀定期检验;在进行有爆炸危险工作的通风橱内的玻璃要用金属网保护.4.9.2要清楚地知道工作中所用每种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纯度,反应过程的成份,仪器结构,进行的工作条件(温度,压力)等.4.9.3将气体充装于预先加热的仪器时,不要用可燃性气体排出空气,或相反地用空气排出可燃性气体.应该使用氮或二氧化碳来排除.否则就有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4.9.4如果在几个部分组成的仪器之中有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时,在连接导管内装上保险器,这种保险器里嵌有铜网塞的玻璃短管制成,一旦着火火焰就不能扩展到这种保险器的区域之外.假使用液封法,也能获得相同的效果.4.9.5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危险物质,必须取用能保证实验结果的必要精确性或可靠性的最小量来进行工作.并且不能用直接用火加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