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醚-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1215 mg/kg(大鼠经口)。LC50:221190 mg/m3,2 h(大鼠吸入)。人吸入最小中毒浓度(刺激):200 ppm;人经口最小致死剂量:420 mg/kg。乙醚对人的麻醉浓度为109.8~196.95 g/m3(3.6%~6.5 %)。212.1~303 g/m3(7%~10%)可引起呼吸抑制;当超过303 g/m3时,对人有生命危险。连续吸入6.06 g/m3(2000 ppm)可引起一些人头晕;吸入9.09~21.21 g/m3浓度的乙醚,未出现任何临床症状。
代谢:乙醚经呼吸道吸入,在肺泡很快被吸收,由血液迅速进入脑和脂肪组织中。吸入的乙醚,有87%未经变化从呼气中排出,1%~2%从尿中排出。一部分乙醚在肝脏经微粒体酶转化为乙醛、乙醇、乙酸和二氧化碳,后经呼吸和尿排出。停止接触后,乙醚在血液中的含量很快下降,而在脂肪组织中仍保持相当高的浓度。
中毒机理: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全身麻醉。一般认为,乙醚引起的意识障碍与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抑制有关,而肌张力减弱则是抑制脊髓所致。乙醚还可抑制中枢突触递质——乙酰胆碱的释放。
乙醚经呼吸道吸收,在肺泡内很快被吸收,由血液迅速进入脑和脂肪组织中。脑组织中乙醚含量较高,是因为脑内血流量大,含脂类丰富及乙醚能透过血脑屏障之故。
刺激性:家兔经眼:40 mg,重度刺激。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500 mg,轻度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