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环烯醚萜(kaikaifeng) 发表:惩罚所得的钱可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样最好了原文由 阿三(junqiwudi) 发表:原文由 小H(kinddy1289) 发表:说的在理 但不让大家赔偿的话 大家可能都不太在意 发生事故会增多吧 个人观点
1. 我弄坏了消解管
2. 我是如何处理的:直接在仪器损坏记录上登记
3. 老板是如何应对的:警告下次小心,在这样的话就要按百分之50的价格赔偿
4. 我有什么感想:仁道
5. 其它需要补充的:实验难免会弄坏些玻璃仪器,让员工来赔偿,谁会是故意弄坏的啊?
可以低点比例吧,象征性地赔一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