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damoguyan(damoguyan) 发表:原文由 AK-47(冲)(scott-vip) 发表:
LZ说的是对的,如果都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就不需要去核查了。
对于中间液,你可以定期或在环境变化太大的情况下上机测试一下,把测试的相关结果谱图保存好,证明是符合要求的。当然前提是仪器设备要能有相关信息显示是OK的。(PS:校准检定刚刚结束的时间就可以来做一次标准溶液或者中间液的核查。)
我想到一个好办法,对中间液和工作液我每次用完测量质量就行了,质量不变就用。。。主要是防止有机标液失效
原文由 cyey_myq(cyey_myq) 发表:
标准品的期间核查很重要.
首先,建立原始标样的详细列表,包括购买时间,品牌,所用小组,开瓶日期,浓度,CAS号码,失效日期.
第二步:对于固体粉末和液体标样,在有效期内每年核查一次,核查方法,用原始标样配制储备液,中间液,曲线溶液和QC溶液,走完曲线后,再走旧的标液和新的标液,比较二者之间的差值,偏差不超过5%;如果中间配制过,也需要这样走一次,保证一年内至少被核查一次.
对于中间液和曲线溶液,因为,应该已经验证了有效性后,确定储存期,所以这些数据可以作为证据,就不用期间核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