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留样备份
4.3.1当需要对受试样品分样留存备份时,物品管理员应与客户同时对备份样品安排留样封存。并共同在封条上签字。
4.3.2 封存的备样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存放条件由实验室保存。
4.3.3 当需要对所封备样启封检测时应经客户和实验室双方同意,并在双方均在场时共同启封。启封后样品应尽快安排检测,避免样品变质退化。
4.4检测物品的保管和检后处置
4.4.2检测物品的贮存条件应达到客户提出的要求。对有特殊贮存要求的检测物品,物品管理员应记录贮存环境条件,以证实检测物品贮存始终是符合客户要求的。对检测物品贮存环境的监控执行《检测环境的建立、控制和维护程序》。
4.4.3当贮存保管条件达不到客户要求时,应向客户声明。或者经客户同意采取其它贮存保管方式。
4.4.4客户如放弃对检后物品的处置权,由检测物品管理员提出处理方案。经技术主管批准后,由检测物品管理员逐一登记后处置。
4.5检测物品的制备
4.5.1 检测物品的制备应遵循检测标准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和要求。
4.5.2如客户提出要对检测物品的破坏性检测过程进行观察时,技术主管应安排有关的检测室做好接待准备。必要时应请客户对检测物品制备或检测状态进行签字确认,
4.6检测物品的保密
4.6.1检测物品流转过程中,检测各阶段的负责人应对检测物品的保密承担责任;检测物品管理员应对检测物品的保存、安全、保密、完好负责,并对在检期间的检测物品管理实施监督;。
4.6.2当客户对检测物品保密有特殊要求时,检测室应将物品、附件和技术资料在每日下班前送回检测物品库由检测物品管理员保管。
4.6.3检测物品在受检中不允许无关人员参观。相关技术资料不允许无关人员阅览和带离检测场所。
4.6.4涉及专利产品和专利技术的检测物品(样机)本实验室一律不做留样处理,其资料和被试检测物品(样机)完全退回客户。
4.6.5对检测物品的保密应执行《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5.0 相关程序和附表:
1.ABCD-2XX-XX《检测环境的建立、控制和维护程序》
2.ABCD-2XX-XX《保护客户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程序》
3.检测物品标识
4.检测委托合同(协议)
5.检测物品交接登记表
6.检测物品处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