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对于“染色馒头”,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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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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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风云小子(ywj4000) 发表:
原文由 沙漠兄(wjr3000) 发表:
原文由 ft231823(ft231823) 发表:看来最放心的馒头是要自己手工做的,前提还是要买到放心的面粉。
总的来讲,自己买原料做最放心。
要自己会做才行啊。
除了会做,还得有时间有心情才行。
zhyb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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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无商不奸就是这个道理,作老板的就是算计怎样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空间
zhangshua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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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色馒头、毒奶粉的作用:1.控制人口;2.改善人种,增加变异几率。
沙漠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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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zhangshuai2009(zhangshuai2009) 发表:染色馒头、毒奶粉的作用:1.控制人口;2.改善人种,增加变异几率。
人体确实能够做到以毒攻毒了。
沙漠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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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对“染色”馒头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邢晓金等监管人员分别受到记过、撤职等处分。

联合调查组表示,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染色”馒头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已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晓金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负有日常监管不力责任,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

此外,涉及销售“染色”馒头的超市也开展了问责调查,上海联华超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琦受到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生鲜采购部负责人徐宏瑜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针对“染色”馒头事件暴露出的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当天,上海还公布了由食药监、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新规。其中,明确要求大型连锁超市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质控部门,做好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把好选择食品供应商的“入场关”,完善准入制度;把好变质和过期食品的“销毁关”以及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退货关”;开展食品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

合调查组要求,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行飞行检查、交叉执法、定期轮岗等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丰富科技手段,提高对违法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发现能力和查处能力。此外,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上海将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和检测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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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30 11:51:17 Last edit by wjr3000
风云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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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沙漠兄(wjr3000) 发表:
4月29日,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对“染色”馒头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邢晓金等监管人员分别受到记过、撤职等处分。

联合调查组表示,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染色”馒头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已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晓金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负有日常监管不力责任,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

此外,涉及销售“染色”馒头的超市也开展了问责调查,上海联华超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琦受到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生鲜采购部负责人徐宏瑜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针对“染色”馒头事件暴露出的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当天,上海还公布了由食药监、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新规。其中,明确要求大型连锁超市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质控部门,做好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把好选择食品供应商的“入场关”,完善准入制度;把好变质和过期食品的“销毁关”以及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退货关”;开展食品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

合调查组要求,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行飞行检查、交叉执法、定期轮岗等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丰富科技手段,提高对违法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发现能力和查处能力。此外,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上海将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和检测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度。


希望能加大抽查检验力度和频率。不要等到媒体曝光了才去亡羊补牢!
MM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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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沙漠兄(wjr3000) 发表:
4月29日,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对“染色”馒头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邢晓金等监管人员分别受到记过、撤职等处分。

联合调查组表示,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染色”馒头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已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分管副局长邢晓金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记大过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王兴华负有主要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副所长姚志远和宝山区食品生产监督所监督科科长万广亮负有日常监管不力责任,分别给予记大过处分。

此外,涉及销售“染色”馒头的超市也开展了问责调查,上海联华超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汤琦受到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公司生鲜采购部负责人徐宏瑜受到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针对“染色”馒头事件暴露出的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当天,上海还公布了由食药监、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商务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新规。其中,明确要求大型连锁超市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质控部门,做好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把好选择食品供应商的“入场关”,完善准入制度;把好变质和过期食品的“销毁关”以及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退货关”;开展食品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

合调查组要求,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行飞行检查、交叉执法、定期轮岗等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丰富科技手段,提高对违法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发现能力和查处能力。此外,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上海将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和检测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度。

这次受惩罚为什么不是销售员、馒头制作工?他们有上岗证吗?在上海只有电焊工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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