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fcl 发表:
首先RoHS是欧盟政府众多环保指令中的一个
欧盟要求在06年7月1日后在市场上的在指令范围内的产品(整机)要满足
铅、汞、六价铬、PBB、PBDE在每种同质材料中含量不超过1000ppm,镉在
每种同质材料中含量不超过100ppm。
欧盟到目前为止没有规定必须要检测,更没有规定说要什么SGS、ITS来
检测,只要你能保证你的产品不违背指令就ok。所谓的要球检测是下游的买
家为了保证自己的成品没有问题而要求卖家进行的辅助自我申明的手段。
现在企业负责RoHS的同志肯定都会被买家要求干几件事情:
首先、签署一个产品符合RoHS要求的申明,如果不符合药负责所有责任。
其次、根据客户要求提供诸如SGS、ITS的检测报告。
……
从这里面大家可以发现一个问题,如果你按照买家要求提供了诸如SGS、
ITS的检测报告,但是不幸他们没检测准确(这种情况非常普遍),你又签了
符合性申明,法律责任谁负?
强烈建议我国的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要么就是不签申明,要么就是可以
自由选择检测的机构(包括可以由企业自己检测、或者由我们国内技术实力
强、服务好的检测机构),这样至少成本可以下降不少。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有任何问题可以继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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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就是不签申明,那样你的客人就不下单了,他也可以自由找别的公司下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