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特殊操作
1、实验时,关闭实验室的门。
2、实验室主任对进入实验室进行控制,限制项目有关人员及辅助人员进入。一般情况下,易感人员或感染后会出现严重后果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实验室或动物房,例如,患有免疫缺陷或免疫抑制的人,其被感染的危险性增加。实验室主任对每种情况的估计和决定谁能进入实验室或动物房工作,负有最终责任。未成年人不得进入实验室。
3、实验室主任应制定规章和程序,只有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入实验室特殊要求(如,经过免疫接种)、遵守进出程序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和动物房。
4、当实验室或遏制设施中有传染源和感染动物时,所有实验室和动物房入口处,应贴有危险警告标志和常用的生物危险符号,并显示以下信息:有关病源、实验室主任和有关责任人的姓名和电话表、进入实验室的特别要求(如,必须免疫、戴口罩、或采取其他的个人防护措施)。
5、实验室人员接受适当的、和实验室中处理或将要处理的病源有关的免疫接种或测试(如,乙肝免疫接种或TB皮试),并建议根据所处理的病源定期进行皮试。
6、适当时,收集和储存适合于所有实验室人员和其他有风险人员使用的基本血清样品。根据所处理病源或实验室的功能,应定期收集其他血清样品。
7、实验室主任应制定实验室专用生物安全手册,标准操作程序中要包括生物安全预防措施。要告知实验人员特殊风险,实验人员要阅读,并在操作和程序中遵照执行。
8、实验人员及其辅助人员应接受适当的培训,包括和工作有关的可能存在的风险、防止暴露的必要措施和暴露评估程序。当程序必需改变时,有关人员必须每年更新知识,接受附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