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于近日发布了《电子废弃物管理细则》,对特定电子消费品中的四种重金属物质和两类溴化阻燃剂(BFRs)进行了限制。其生效日期为2012年5月1日。
据悉,印度环境与森林部(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 Forest, MoEF)曾于2011年5月1日颁布了“2010年电子废物(管理与处置)规定”草案。草案适用的对象包括信息技术和通信设备(传真机、主机、笔记本电脑和电话)、电子电器消费品(空调、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以及生产、回收中心、批发商、半成品回收处等。管理细则将于2012年5月1日实施,新规则的重点如下表格所示:
物质 | 范围 | 要求 | 生效日期 |
镉(Cd)
铅(Pb)
汞(Hg)
铬(Cr Ⅵ)
PBBs
PBDEs |
l 电子和电信设备
l 电子电器消费品 | 均质材料
≤0.01% Cd
≤0.1% Pb
≤0.1% Hg
≤0.1% Cr(Ⅵ)
≤0.1% PBBs
≤0.1% PBDEs
豁免:
某些允许豁免,请参阅文献一中的详细条款。 | 2012年5月1日 |
此外,细则还规定,生产商必须在产品或信息小册子贴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