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B 18401-2010安全类别的标注 针对GB 18401-2010的第5.3条中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注‘婴幼儿用品’字样。其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A类、B类或C类)。”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标委会发函释义为:“根据以上条款,产品使用说明中是否要标注该标准的标号或年代号,并不是强制要求。只要注明了产品的安全技术类别即可认为是符合标准要求,其中安全技术类别分为 ‘婴幼儿用品、A类、B类或C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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