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Alann(lannfeng) 发表:
楼主,非常感谢第一时间放出中文版。下面是我在拜读译作中发现的一个问题:
第7款 (c)条,翻译为:“依据第768/2008/EC号决定附录II中规定的模型B证明EEE符合要求后,制造商需要申明其符合性并贴上CE标志,……”
但实际英文原文为:"where compliance of EEE with the applicable requirements has been demonstrated by the procedure referred to in point (b), manufacturers draw up an 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and affix the CE marking on the finished product. ..."
我觉得陈庆今博士昨天在论坛放出的译文中“在(b)点程序证实电子电气设备满足适用要求后,制造商制定欧盟合格声明,在成品上加贴CE标志。……”更为准确一点。
也就是说,2011/65/EU并没有强制要求满足768/2008/EC附录II中的模型B(由测试机构进行检测评审),而是只要按照其模型 A (工厂自我控制和评估,在2011/65/EU第7款 (b)条规定)确保符合。
一点看法,不知以为然否?
多谢宝贵意见。同意您的看法,我的版本中文表述可能会引起歧义。
另: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我们会重新修改文本,到时候翻译肯定会更准确,文字表述也会更通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