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们是这样说的: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汪玉凯等专家认为,监管存在“漏洞”,导致被称“阳光采购”的政府采购实际上并不“阳光”,甚至滋生腐败。要刹住政府采购中的“歪风”,应在制度和程序上“补漏”,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并真正建立让广大公众参与监督的机制。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有关负责人指出,政府采购领域发生的腐败案件和出现的各种怪现象,实质是政府采购的各个链条、各个环节的管理和规范问题。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一直未出台相关的实施细则,存在一些法律盲区,为一些“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
有关专家认为,在制度“补漏”前提下,还应让民众监督全程参与到各个环节中来,改变以往单一行政监督模式的弊端。
傅大中等人建议,政府采购应形成“公众监督+财政审批”的监督模式,财政部门应将采购预算在相关网站上公示,如果公众有异议,要重新调查论证,以有效规避“审批关”中出现滥用职权行为。
“应将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向社会公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长春分所律师马丽敏说,通过建立严厉的惩戒机制,引入公众监督,避免在“招投标关”中暗箱操作。
“公告关”也不能一“公告”就了之。汪玉凯等专家认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随时将采购过程及中标公告纳入公众监督。同时审计、监察机关也应加大对政府采购的过程监督,并及时向公众通报结果,取信于民。
你认为专家的建议能彻底根治这种腐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