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的功效可分为治疗功效和保健功效两大类。现分述如下:
1.中药的治疗功效
中药的治疗功效,是迄今中药学所论功效内容的主体。由于中药应用经验的积累,主治范围的增多,尤其是中医基础理论和应用知识的深入发展,中药的治疗功效体系亦渐趋成熟,形成了一个由纵向的多系统(如清热、补虚、散寒等)和横向的多层次( 如补虚又分化为第二层次的补气、补血、补阳和补阴;补气又再分化为第三层次的补肺气、补脾气等)组成的立体网络结构,成为临床辨证用药的主要依据。
中药的基本作用是
祛邪、扶正和调理脏腑功能。因此,中药的治疗功效主要是针对这些病因而概括出来的。如外因有六淫,则功效就有
祛风、散寒、解暑、除湿、润燥与泻火;其他病因有
气郁、血瘀、痰凝、食滞、虫积等,则功效便有
行气、活血、化痰、消食、驱虫与之相应。这类功效能消除病因,可用以治本。
辨证论治是中医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中药功效在层次上的不断分化,正是为了使药物作用与证候有机地相联系。如热邪可引起脏腑热证、气分热证、血分热证、湿热证和热毒证等不同热证,清热系统的功效就有清热泻火、清热凉血、清热燥湿和清热解毒的分化。所以,中药的对因功效,实质上主要是针对不同证候的。只有截疟、驱绦虫等少数功效,主要是针对疾病而不是与具体证候相对应的。
临床的证候,常常是由若干症状表现出来的,在中药的治疗功效中,客观存在一些主要是针对症状的功效,如
麻黄的平喘、
生姜的止呕、
柿蒂的止呃逆等等。这类功效可以直接缓和其相应的主治症状,收到治标的目的。临床应用时将这些功效与该药对因治本的功效(如麻黄的发散风寒、生姜的温中散寒)相联系,或配伍对证之药,可以标本兼治,或急则治标,这与中医学要求治病求本的整体思想并无矛盾。
2.中药的保健功效
中药的保健功效,包括药物对疾病的预防作用,以及对“未病”状态下人体的养生作用两个方面。前者,如《本草纲目》所载
苍术“除恶气,弭灾沴”;后者,如《开宝本草》所载何首乌“黑须发,悦颜色,久服长筋骨,益精髓,延年不老”。这些保健功效,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应用历史远久,是研制各种保健食品和预防药物的主要依据,目前更加受到世人关注。由于中医药理论和认识方法的特殊性,至今中药学对这方面功效的总结十分薄弱,内容极少而粗略,有时甚至缺如。这是中药学有待深入研究的课题。
人类的生、长、壮、老、已,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药物对人体的保健作用,相对于精神、饮食及运动等调养来说,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而且必须科学合理地使用,不可盲目夸大药物的保健作用而适得其反。
必须注意,总结药物功效的基础是对其主治病证的临床疗效。这种疗效应该是单味药所具有的,不能与复方相混淆。功效还应当是直接作用,其与间接效果是有区别的。如
黄连因清热,燥湿,解毒而对湿热痢疾有效,止痢是间接效果,不能视为独立的功效,必要时可以称其清热燥湿止痢等。
一种药物的功效是多样的,也是逐步被认识的。各药下所列的功效内容,只是当时认为较重要或较常用的。其记述往往是不完整的,也是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补充或减少的。作为教材的中药功效,亦是如此。
对于功效术语的使用必须准确、规范,才能避免使用时的随意性,这将有利于中药学学术水平的提高和交流。学习中药学各论中的具体药物时,只有抓住功效这一核心内容,并用中医药理论为纽带,将其性、味、归经等性能,主治病证或临床应用,病证禁忌等使用注意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牢固,融汇贯通,收到事半功倍的学习效果。功效是药物防治疾病的基本作用,性能只是对功效性质的进一步概括,主治和应用是与功效相对应的适应病证及常见配伍使用的实例。因此,功效既是总结性能的基础,又是确定应用的依据,掌握了某药的功效,就抓住了该药的肯綮。
记忆功效,首先应理解各种功效术语的含义。从构词特点看,功效术语都是动宾结构词组。其动词使用灵活,变化较多,有的功效术语中动词殊异,其作用含义极为近似,甚至完全相同,如化瘀、消瘀、逐瘀、散瘀、行瘀、破瘀。有时动词不同,其功效含义迥异,如化湿、利湿、燥湿、胜湿等。其次,应注意中药功效存在层次性,如
石膏的清热泻火,包括了清气分热、清肺热与清胃热;
牡蛎的收敛固涩,包括了止汗、固精;
麦冬养阴,包括了养肺阴、养胃阴、养心阴等。功效的层次分化细致,对该药的认识就越深入,临床选用就越准确。因此,掌握各药的功效不能满足于粗略而笼统的水平。
从事中药工作,不仅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各种药物的具体功效,而且还必须从总体上认真学习和研究功效理论的历史和现状,这既是学习和科研工作的需要,也是促进中药学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