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由 STZchem(qq469023950) 发表:
答:
1.实验室认可的管理体系只认准ISO/IEC 17025,工厂生产什么产品与实验室检测的无关,实验室只管收样按规定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2.合同评审可以简化进行,只需列个样品登记表,有送样和接样双方对样品的描述接收信息,如果有抽样,则按抽样作业指导书进行。评审过程中应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进行。
3.人员符合自校要求并不等于实验室可以进行校准活动,认可机构也不会承认其校准的有效性,实验室只需用校准标准物质进行适当的期间核查即可。内部校准可以看《CNAS CL:31内部校准要求》。
4.定期进行文件核查就行了,一般设在管理评审后,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每年一次,检测标准每月一次。
5.这个质量目标也太简单了,质量目标属于质量方针声明内的,应该包括4.2.2条款中的a)、b)、c)、d)、e)。报告出错率小于2%也太高了,100份报告中就可以有2份出错,如果按你这个目标做的话,老板就可以喝西北风了。
6.可以借用其表单、但在程序文件中要具体说明与这两个工作部门的接口关系,程序要具体可操作性,职责要分明。
非常感谢您的指导,以上1、2、3、4、6已完善。
关于第5项,因为我们是第一方实验室,平常基本上不出正式的检测报告,只有一份检测报告(简易版)给公司内部的技术部。对于目标值,个人觉得确实有些大,出续会作调整。再次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