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版主不少时间了,看到茅茅版主拼命鼓励原创并且身先士卒写了不少好文章,而我还一篇没有,觉得怪惭愧的。于是在一个晴朗的春日下午开动经年未用的写作脑细胞来拼凑一篇。写小说或发感慨于我而言都是浪费时间,太不实用了,还不如谈谈学习英语的经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还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大家都来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和学习窍门,互通有无。
上小学时就渴望将来能做翻译,原因只不过是一个同学的妈妈是做翻译的。那时她来我们学校,穿着套装拿着一按快门就出相片的相机给我们照相,别提有多神气。怀着女孩子的虚荣心和将来出人头地的愿望我下定决心要学好英语。于是乎刚上初中班主任叫我当数学课代表时我坚决拒绝,义无反顾地投向英语老师的怀抱。机会来之不易啊,我学得很认真啊,26个简单的英语字母每天都要抄上N遍,结果是汉字写得不咋的外国字倒能写得很漂亮。这一点给了我初步的信心,让我坚定了学英语的愿望。要知道我从幼儿园就开始练习写字,每天要写两篇,结果上小学以后还是经常因为字太难看而被请家长。看看其他被请家长的同学,哪个不是顽皮捣蛋成绩下三滥的,只有我—一个品学兼优经常被老师表扬的好学生因为字写得太难看而被请家长。那个严肃的班主任老师总是把我的作业本和写得最漂亮的作业本并排放在一起,让我羞得无地自容。所以嘛,能写一手好的外国字让我非常得意。可惜那时已经上初中,再没有老师会因为字写得好而表扬我了:(
不过我还是经常被老师表扬的,比如说作为课代表我认真负责,比如说我经常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问题。嗯,我还记得第一次被她表扬是在刚开始学单词的时候,我对照音标“发现”school不应该读“死故偶”而应该读“死裤偶”,于是她单独给我讲解了t、p、q在s后面要发d、b、g音的道理,这点小小的恩惠让我学习更带劲,每天早饭后听英语磁带朗读课文一刻钟,晚上睡觉之前朗读课文半小时。因为我用功,反应也够快,对于上课老师提出的问题总能够马上用英语回答出来,而别的同学都要先用中文想一遍再在脑子里翻译成英文,这让我相信我学习语言是有天赋的。记得有一次老师让大家自己出谜面猜字谜,谜面格式是“It begins with_, it ends with_”再加上一句形容的话。我出的谜面是“It begins with ”e”, It ends with ”e”. It is very small, but it can hold the whole world.”没有人猜得出来,公布谜底后老师说我“full of imagination”。不知道这里有没有人能够猜得出,呵呵。
回顾那时的学习方法,主要是多读多背和多听英文歌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此话一点不假。刚上小学时死记硬背了许多诗词,其中不乏 《满江红》和《念奴娇.赤壁怀古》这样的长篇大论,当时并不理解,纯粹的死记硬背,可是越长大越能体会其中的意境,到现在还能完整流利地背下来。学语文、学英语都是这样,语言是相通的。那时也听了不少英文歌,听的最多的是The Carpenters、Michael Jackson和Michael Botton的歌,还有奥斯卡金曲。到现在我还认为听、唱英文歌曲是学习英语最轻松有效的学习方法。比如我接触的第一首英文歌“Yesterday Once More”,它第一句“When I was young I’d listen to the radio, waiting for my favorite songs”就包含了两个知识点,“would do”和状语从句。当时并不知道,可是高中里学习状语从句时这句歌词很自然地就从脑海里跳出来了。后面的“When they get to the part, where he’s breaking her heart, it can really make me smile just like before”又出现了一个定语从句和“make sb do sth”的用法。从小到大我学语法始终很轻松,这跟会唱很多英文歌是分不开的。
除了语法知识,我从英文歌里还学到很多短语和句子。在同学们还在用Time runs来形容“时光流逝”的初二,我已经知道应该用Time goes by了,因为Bertie Higgins的Casablanca里有这么一句“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还有像Scarborough Fair里的“remember me to one who lives there”,Another Day In Paradise里的“I’ve nowhere to sleep”,等等等等。那时听到的意境最优美的是Michael Botton的“Said I Loved You, But I Lied……”(强烈推荐)。这首歌MTV的开头是Michael Botton站在夜空之下小山之上发出一声穿透宇宙百转千回的呐喊,简单的夹克衬衫牛仔裤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雕塑般的脸部线条坚硬完美,金色长发在深蓝的夜空之下迎风飞舞,带有一种魔幻的力量,非常的sexy(注意:sexy和sexual是有区别的。前者注重给人的整体感觉,侧重于精神上的吸引,是褒义词;后者纯粹是感官上的吸引,略带贬义。BSB就唱过一句“Am I sexual?”)。然后Michael Botton开始了他略带沙哑的吟唱:“You are the candle, love’s the flame, a fire that burns through wind and rain. Shine your light on this heart of mine till the end of time……”,他在悬崖上迎风而立,他在海水中踽踽独行,他在晴空下向着宇宙呼唤……粗犷而又充满贵族
气质,真诚而又毫不掩饰。MTV里还穿插着两匹骏马在烈火中并辔而驰的画面,充分满足了一个十四岁少女对爱情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