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03/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FZ/T 01053-2007《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14272-2002《羽绒服装》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面、里料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羽绒含绒量;羽绒耗氧量;羽绒清洁度;羽绒气味;鸭毛(绒)含量;羽绒微生物;耐洗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产品标识。
羽绒含绒量:羽绒含绒量的高低决定了羽绒服装的保暖性能。因此羽绒含绒量的明示是企业向消费者传达羽绒产品质量的最直接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企业明示的含绒量了解羽绒产品保暖性能,并根据含绒量来选择所需要的产品类型,进而满足不同消费者的消费需要。抽查中该项目不合格表现为实测含绒量与标注含绒量不相符(实测含绒量比标注含绒量低)。本次抽查中,该项有2批次产品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