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据老国标生产
昨日,五粮液集团公司、中国酿酒工业协会、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发酵研究院共同发出了说明。这份说明表示,“自园春(特酿)” 酒是五粮液公司 1998年出厂的一款产品,不是 “五粮液”,五粮液公司于 2000年已不再生产和出厂“自园春(特酿)”产品,被抽检的经销商处此产品仅现存4 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测的“自园春”产品是1998年生产出厂的低度白酒,该产品执行GB 11859.1-89 版低度浓香型白酒标准。
“由于低度白酒经长期存放会出现水解现象,会对酒精度、总酯、总酸类指标产生影响,但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该产品货架期长达十多年,期间各种影响酒体质量变化的因素无法有效追溯,因此,科学判定应慎重。”说明指出。
据广东省工商局网站早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阳春市悦隆烟酒行经销的自园春酒(特酿)(生产日期:1998-11-17,规格型号:500ml/瓶39%vol)被检出酒精度、总酯不合格。
此前,广东省工商局分析,酒精度偏高或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另一方面,一些小型白酒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赚取更大的利润,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
新老国标规定不同
昨日,记者翻看了说明所引用的白酒标准,是1989年11月经过批准 并在199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当中对酒精度的规定只有“优级”一个级别,标准是“35.0-39.0%(V/V)”。这和新国标(GBT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规定的有明显的区别,在新国标中,高度酒、低度酒的酒精度分别作出了明确,为41%~68%、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