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服务区域发展战略。
完善服务区域发展机制。紧密围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努力服务国家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质检职能,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等扶持力度,积极服务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制定和完善质检政策措施,健全服务区域发展协调互动机制。合理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合理安排国家质检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满足不同地区产业产品发展的质量保障需求。完善省部合作机制,全面落实协议要求,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做好援藏援疆工作。认真贯彻中央援藏援疆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全国质检系统援藏、援疆工作方案,在项目援助、科技援助、干部援助、人才援助方面加大力度。协调有关对口援助单位认真履行援助承诺,增强援助工作实效。加强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质检工作,帮助夯实质量基础,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促进西藏、新疆及四省藏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完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加大对中西部及民族地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管。